(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一)守法:
1、自身严百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度
2、规劝制止其他方的违规、违法行为;
3、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诚信:
1、忠实为业主正当权益服务;(忠实维护业主正当权益,严格遵守合同。)
2、不得损害业主正当权益;知
3、为业主提供与合同义务相称的专业服务;
4、严格遵守合同,协议约定和义务。
(三)公正:
1、公正处理业主与承包商间合道同纠纷;
2、正确对待专承包商正当权益;
3、正确处理工程风险及责任分摊。
(四)科学:
1、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属事实;
2、科学精神:一丝不苟靠数据说话,自己量自己测;
3、科学方法:按程序、讲依据、重数据、留凭证。
监理工程师职责、规章制度汇总
总监代表岗位责任
一 、主持监理日常工作,认真执行监理合同。务实高效廉洁奉公,做合格监理工程师。
二 、执行监理服务合同,落实业主各项指标。执行施工承包合同,进行施工监督管理。
三 、做好施工程序监理,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做好现场施工管理,进行规范施工控制。
四 、做好施工计划调整,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做好计量支付签证,进行工程费用控制。
五 、坚持试验检测标准,树立科学管理形象。 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树立精品工程形象。
监理守则
(1)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
(2)学习技术、熟悉业务、掌握标准、提高素质。
(3)加强管理、立规建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
(4)现场巡视、坚持旁站、严格转序、确保质量。
(5)谦政奉公、尊章守纪、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6)深入现场、真抓实干、科学高效、不断创新。
监理工作方针
一个遵循:
要始终立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 秉公办事, 一丝不苟” 的监理原则。
二个坚持:
严格试验检测, 坚持数据说明标准。
严格工程转序, 坚持工程质量标准。
三个进行:
对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全方位的巡视。
对施工作业必须进行全过程的旁站。
对施工项目必须进行全环节的检查。
四个百分百:
对所有隐蔽工程做到百分之百旁站。
对重点工程部位做到百分之百旁站。
对重点施工工序做到百分之百旁站。
对重要施工工艺做到百分之百旁站。
监理会议制度
一、监理内部会议 1 、全员会议每月开一次, 进行上月工作汇报总结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对下月工作部属落实。 2 、驻地会议每旬开一次, 进行旬内工作现场自检找出工作质量差距, 并分析讨论改进提高。 3 、临时监理会议随时开, 针对随机情况临时立会上令下达下情上传, 交流经验以确保质量。 二、工地现场会议 1 、总监办每月一次会议, 检查总结并安排部署。 2 、驻地办半月一次会议, 具体研究并安排现场。 3 、临时会议应随机召开, 研究问题保工程进展。
现场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
一、熟悉图纸学习技术,提高素质做好监理。 坚持原则掌握标准,试验检测科学评价。二、执行三个五的程序,开工前执行五不准。 施工中执行五个严,完工后执行五个全。三、对现场全方位巡视,对重点全过程旁站。对工艺全环节检查,全面控制工程质量。 四、上级指示贯彻执行,下面意见及时反馈。掌握标准严格监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五、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监理形象。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树立精品工程形象。
合同及内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
一、认真熟悉合同文件,执行各项合同规定。 加强合同科学管理,确保合同认真执行。
二、进行工程进度协调, 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做好月旬计划统计,保证各种数据准确。
三、认真核定工程计量,正确认定计量数据。保证费用支付准确,做好工程费用控制。
四、加强内业工作管理, 确保资料真实准确。 深入现场旬查月检, 保证资料齐全完整。
五、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认真处理来往信涵。保证记录清晰完整,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试验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
一、试验项目数量齐全,检测标准操作规范。保证数据真实完整,要求明确严格程序。
二、审查监督检查指导,保证工地试验健全。人员到位设备齐全,确保试验正常进行。
三、严格材料进场检测,把好原材料质量关。坚持抽检频率数量,随机控制工程质量。
四、统一试验表格形式,明确要求规定标准。及时存档保证完整,服务施工监控质量。
五、试验检测数据真实,科学评价依据充分。严格工序过程检测, 控制质量确保精品。
4.各级监理组织机构的职责
4.1合同管理部的职责
4.1.1检查施工承包合同执行情况。
4.1.1.1检查进场的单位人员、主要设备是否与标书一致。
4.1.1.2杜绝转包工程,把住部分工程项目分包关。
4.1.2核对工程数量,统计工程量清单的变化,对数量转大的变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1.3定期到现场审查各种支付报表和中期支付证书。编制报业主及贷款银行的各种财务报表、工程进度报表和报告。 4.1.4负责组织各种监理报表的编制和汇总工作,组织编写总监(副)的工作报告、工程监理竣工报告和监理简报。 4.1.5协助总监(副)处理合同纠纷问题。
4.1.6同承包人和监理人员提供合同文件。
4.1合同管理部的职责
4.1.1检查施工承包合同执行情况。
4.1.1.1检查进场的单位人员、主要设备是否与标书一致。
4.1.1.2杜绝转包工程,把住部分工程项目分包关。
4.1.2核对工程数量,统计工程量清单的变化,对数量转大的变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1.3定期到现场审查各种支付报表和中期支付证书。编制报业主及贷款银行的各种财务报表、工程进度报表和报告。 4.1.4负责组织各种监理报表的编制和汇总工作,组织编写总监(副)的工作报告、工程监理竣工报告和监理简报。 4.1.5协助总监(副)处理合同纠纷问题。
4.1.6同承包人和监理人员提供合同文件。
4.2工程技术部的职责
4.2.1协同驻地办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方案以及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及特殊施工工艺。 4.2.2统计全线及各合同段的工程进度、绘制相应的施工进度图表、编制报业主工程质量和进度报表。 4.2.3组织进行监理人员的培训、技术交流及重要质量事故的处理。
4.2.4负责处理工程变更问题办理变更工程的后续图纸。
4.2.5解决处理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中的遗漏、错误及含糊不清等问题。
4.2.6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标准试验报告和预先试验方案。 4.2.7监督驻地办审查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抽检工程质量掌握工程质量动态。 4.2.8提供各种质量成果报表的样式,管理成果报表及技术资料。
4.2.9统计工程质量事故收集有关事故资料。
4.2.10负责摄制、管理工程照片、录像带等资料。
4.2.11同承包人和监理人员提供图纸等有关资料。
4.2.12记录总监办的日志及重要监理活动,负责总监办主持的会议记录工作。
4.2.13组织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4.3综合部的职责
4.3.1在总监(副)的领导下,制定监理规章制度并检查、监督落实和执行情况。 4.3.2负责各种文件、通知、报告、纪要的分类、存档以及上报和下发工作。
4.3.3负责总监办的财务、后勤、通讯、打字和出版工作。
4.3.4负责总监办的日常接待工作。
4.4监理试验室的职责
4.4.1在总监办的领导下,负责各种监理试验工作。中心实验室应对其它各试验室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4.4.2协助驻地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室及其试验仪器设备,并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 4.4.3参加合同段有关工地会议和重要工地例会与会议。
4.4.4协助驻地办对承包人所做的控制指标试验进行核实或复核性试验。 4.4.5承担各合同段监理送交或提出的抽样试验,及时提交试验结果和结论。 4.4.6编制、提供有关各种试验报表的格式,并规定按统一的方法进行整理、保存。
工程监理师监控工程质量,调解业主和承包商之间问题。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应有如下职责:第五章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规定: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定。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员的守则:
本段工作职责
1.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安全监理员应参加监理安全巡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安全监理员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
7.安全监理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安全监理员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对整改通知回复单内容有权进行核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有权要求继续整改,并将核查情况向总监汇报。
监理合同
甲方授权
监理人员
监理程序、准则及规范
监理工作中必要的配备(包含软硬件)
监理需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跟踪检查、抽检、旁站、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监理工程师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如下:
(1)每天对施工部位进行巡视,次数不少于2次,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情况,并做好巡视记录。
(2)发现存在质量、进度、安全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采取口头责令整改、在监理例会提出,发《监理通知》等处理万式,并在《监理日记》上做好记录。
(3)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记录。
(4)旁站应做好详细旁站记录,如砼浇筑旁站应记录配合比、坍落度抽查等情况。
(5)砼试快见证取样数量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送检情况在《见证记录表》、《监理日记》和《材料、半成品取样送检台帐》上做好记录。
(6)对装饰工程分层、分房间进行检查或抽检在记录表上做好记录,避免漏项。
10、进行隐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由驻地监理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
(1)按照程序进行隐蔽、分部、分项验收。
(2)施工单位提交的隐蔽验收记录应附有关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3)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应有监理实测实量记录
(4)分项工程应以楼层(段)划分,每完成一层(段)后由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报验单,并附有关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检验报告,经监理检查合格后签发分项工程检验认可书,作为工程量申报的依据。
(5)装饰工程应有样板或样板间签认手续,除了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外还应按样板或样板间标准进行验收。
11、进度控制(进度监理工程师负责
(1)督促施工单位提交详细的月进度计划,并进行审查。
(2)采用横道图统计法,定期编制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照表,编制形象进度表。
(3)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进度严重滞后,应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
(4)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进度情况,分析滞后原因,提出监理建议。
12、监理通知(由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
(1)对于不能当即整e68a847a6431333337616463改、可能出现较大隐患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及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进度严重滞后,必须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
(2)整改内容应有期限要求。
(3)施工单位必须在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答复。监理应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
(4)《监理通知》/考·试·大/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及时向总监报告有关情况。
(5)《监理通知》一般一式三份,施工单位一份、业主单位一份、存档一份。
(6)若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作整改或整政不力,项目监理部应以《备忘录》形式向业主报告,说明可能出现的后果,并提出处理建议。
13、专题会议(由总监负责):
(1)根据施工单位的素质,针对重要的分部工程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议,落实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理交底。
(2)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每项工程至少召开2次工程质量会议,一般在基础完工后主体施工前及封顶后召开。
(3)针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或预见可能出见重大问题,组织召开质量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办法或预控措施。针对重要的技术方案组织召开技术研讨会,针对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指令组织召开贯彻会。
(4)各施工承包单位之间出现配合等方面矛盾时,组织召开协调会,协调各方关系。
(5)专题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1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试·大/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内容的符合性。
(2)督促施工单位定朔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项目监理部。外脚手架、提升井架等必须有施工单位质安部门验收证明。
(3)每日巡视,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4)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时,应在监理例会上提出或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
(5)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汇报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15、由于非监理及施工单位所能解决的问题,/考·试·大/如拆迁、设计、文物、自然灾害等,项目监理部在掌握情况后应及时以《各忘录》形式向业主报告,备忘录由项目总监签发。
三、每日、每周、每月监理工作提示
每日工作:巡视,填写《监理日记》、《个人工作日记》、气象记录表、形象进度表。
建议可以查询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第158号),我将该规定中的部分内容列出抄,以供参考:
第六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第八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相应许可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综合资质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二)专业资质
1、专业甲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
2、专业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
3、专业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
(三)事务所资质
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
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百全资格证全国通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在全国同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中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度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内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容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
工程监理是一种有偿的工程咨询服务; 是受甲方委托进行的;监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合同及文件;监理的准则是守法、诚信、公正和科学;监理目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9)监理活动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有如下几个特点。
1、服务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务的承包,而是服务,工程监理机构将尽一切努力进行项目的目标控制,但它不可能保证项目的目标一定实现,它也不可能承担由于不是它的缘故而导致项目目标的失控。
2、科学性,工程监理机构拥有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士——监理工程师,它将应用所掌握的工程监理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3、独立性,指的是不依附性,它在组织上和经济上不能依附于监理工作的对象(如承包商、材料和设备的供货商等),否则它就不可能自主地履行其义务。
4、公平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当业主方和承包商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公平性。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
(一)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
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监理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是业主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 理工程师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组建,并在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执行中进行及时的调整。
(二)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其内容将在第六章介绍。
(三)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有关内容将在第六章介绍。
(四)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
(1)工作的时序性。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
(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由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
(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五)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六)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贵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如在合同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七)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其一,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其二,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1)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或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关系的经验等;(2)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