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原则上规定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分为两种情百况:
1、拿到资格证书后,连续三年没有注册,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2、如果拿到资格证书后,注册到一个公司,那从注册满第度三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1、无效。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copy申请延续注册。所以这些证书很有可能已被注销,具体情况是需要咨询你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住建委)。
2、不能再进行继续教育。
3、继续再教育同时针对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4、继续再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
5、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也有特殊的举办两年停一年再举办的,所以也是以当地住建部门官方通知为准。
6、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原注册证书;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按照继续教育知的标准和要求,二级建造师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
继续教育要求
1.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2.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选修班的继道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内定。
最后,继续教育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也有特殊容的举办两年停一年再举办(例如:北京今年二建暂停继续教育),学员们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只要有班能培训就可以报名。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小结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目的在于开阔视野,拓展知识面,掌握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新方法、新技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道德、技术和技能,从而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能力和水平,生产舒适、健康、环保、安全的生产生活场所,实践以人为本的理念,走低碳、绿色的发展之路,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包括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前沿理论和发展、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建造师的职业道德及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涉及面大,内容多。对于我们这些处于生产一线的管理人员来说很难抽出大量的时间进行系统的学习,因此在学习方法上与学校里的系统学习有所不同。本人在这方面的做法是:⑴熟悉教材的目录,框架式的掌握教材所涉及到的内容,根据自己以往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确定学习重点,特别应注重新技术、新方法和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⑵按时参加面授课,认真听讲,对于教员讲到,书本上没有的内容,如一些案例分析、经验的总结和对一些内容的理解应特别注意,做好笔记,课后认真思考;⑶对于非面授课程,利用自学时间加强学习,对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好笔记,在面授课的课间与老师和其他学员进行交流,解疑释惑、取长补短;⑷对自己在工作中经常涉及到的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和掌握,特别是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法律法规。
通过本次继续教育,受益匪浅,本人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收获:
1、安全生产是第一要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大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提高安全生产的警觉。作为项目经理,是所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加强自身和项目班子对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建立和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贯彻实施,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认真执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不断提高建造师执业能力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大势所趋。 在今天变化纷纭的世界里,新的技术和方法不断涌现,不断冲击着以往工程项目管理的知识,在建造师的职业生涯中,变化时唯一可以预测的因素。因此,建造师们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执业能力。只有注册建造师们具备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掌握绿色技术,能应用绿色技术,才能建造绿色建筑,构筑绿色城市、生态城市,大范围、系统化的实践可持续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要求用新的、清洁的及更高效的程序、系统、技术来取代或革新已有的系统。随着工程领域开始为更具可持续性的实践而全面改革,可持续工程服务的新世界正在建立,对于新趋势、新潮流反应较慢或持怀疑态度的,都将处于竞争的劣势。再者,世界的变化对建筑技术的管理提出了许多全新的要求,许多需要新的发明创造去满足。所以建造师们必须加强学习,不断积聚必须的资源和技能,创造符合产品要求的新技术,具备高效率生产的管理能力,顺利实现工程项目的预定目标。 当前我国社会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当严重。职业人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违背职业道德的现象频频出现,施工单位围标、串标、低价抢标,中标后,通过各种途径更改投标文件,违规建设、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牺牲工程质量和安全为代价赚取利润,以致工程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具备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另外,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注册建造师责任心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必要措施、是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迫切要求。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应从以下几点建筑职业道德规范:⑴遵纪守法,维护建造师的声誉;⑵承担对社会和公众的责任;⑶诚实守信,热忱服务;⑷廉洁自律,公平公正;⑸尊重他人,注重团结与协作;⑹勇于承担责任,敢于面对错误,虚心接受批评。
3、铭记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中的职责和禁止行为。在担任建设工程负责人期间,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对所签署的工程管理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应当及时、独立完成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的签章,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在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当建设工程发生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故处理程序及时向企业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不得隐瞒。 牢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特别明确的注册建造师禁止行为及违反该管理规定所应担负的法律责任,在执业过程中,严格按法律法规、强制标准做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者。
本次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培训是短暂的,但建造师执业能力不断提高的需求是永恒的,因此,我们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逐渐完善自己,努力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中流砥柱。
过期是按照你的实际签发日期开始算的,也就是12月份。二级建造师证书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参加继续教育,过期了就不能接项目、竞标、升资质了。
过期了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由各省制定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制订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方案、组织编写、审定、继续教育教材。可选择委托具备有必要条件的高等院校作为继续教育。
也可委托定点单位,并具体监督、指导、管理继续教育定点单位的继续教育实施工作,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二级建造师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5)二级建造师再教育扩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要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检查和考核。
二级建造师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仍享受国家和本单位所规定的工资、保险及一切福利待遇。
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 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
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还需完成其他 项专业的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新增项注册专业自增项之日起,三年周期内亦需完成增项专业的专业课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参考资料:
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通知—浙江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网
1、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2、“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3、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6)二级建造师再教育扩展资料 :
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1、提高认识,创新观念。伴随着科技、经济的巨大进步,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未来的竞争是实力的竞争,实力的关键在科技,科技的关键在人才,人才的培养在教育。
2、要通过继续教育为新世纪的发展准备人才,就应把继续教育放到战略性地位,并使其发挥作用,就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用科学的理论、发展的眼光、超前的思维、求实的态度去观察、思考、研究、认识和指导继续教育实践活动,找到解决问题的新途径,创造出新成果,开拓出新局面。
3、在当代科学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大力开发人力资源提升其实践能力,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形势,树立素质教育、终身教育的观念,增强压力感、使命感。
4、优化课程设置,拓宽知识结构。在课程设置方面,应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放弃低层次的技能和基础知识培训,围绕能力提升或有针对性的设计教学内容。
5、提倡多学科的跨学科课程以及反映最新科技成果的课程,实现文理渗透、理工综合,基础与应有相结合,使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感到只要参加学习,就一定有收获,“用中受益”。通过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科技贡献率。
6、严格管理,有效监督。创新继续教育的当务之急是建立起既适应市场规律,又符合教育规律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培训学校自主办学的积极性和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的积极性。
二级建造师要3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7)二级建造师再教育扩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从业方向: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1、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2、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3、“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4、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5、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6、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证书三年一审核,每次审核都要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8)二级建造师再教育扩展资料: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本文着重介绍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和注册流程事宜。二级建造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和再次注册,注册有效期满,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二级注册建造师在省内有效。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是的,需要继续教育才可以注册。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9)二级建造师再教育扩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
报考人员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从业方向: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等。
依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
(10)二级建造师再教育扩展资料: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专业牵头部门按要求推荐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培训单位的培训规模与该年度应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数量应基本平衡。
2、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组织工作采取分级与分专业相结合的原则。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铁路、交通、水利、工业信息化、民航等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协会,组织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二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