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必须实施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二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三条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第四条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
第六条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是指:
(一)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
(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
(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是指从下列国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中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一)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大型项目;
(二)高科技并能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项目;
(三)跨地区并对全国经济发展或者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四)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五)其他骨干项目。
一、指代不同
1、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相应资质,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的企业。
2、监copy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主要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机构。
二、职责不同
1、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建设单位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
2、监理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三、要求不同
1、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资质、工程监理资质。
2、监理公司: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其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指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工程项目管来理是乙方(施工单位)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原称项目经理);监理单位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称总监。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二条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知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4)项目监理单位扩展资料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是指:
一、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道下列基础设施项目:
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
5、道版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二、学校权、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工程建设监理的含义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项目批准文件、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投资、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进行控制的监督管理。
《工程建设监理》可用作高等院校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可作为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考试的参考用书,也可作为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及工程咨询等从业人员及自学人员的参考用书。
(6)项目监理单位扩展资料
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
1、服务性。服务性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特征之一。监理单位是智力密集型的,它本身不是建设产品的直接生产者和经营者,它为建设单位提供的是智力服务。
2、独立性。独立性是工程建设监理的又一重要特征。监理单位在人际关系、业务关系和经济关系上必须独立,其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发生利益关系。
3、公正性。公正性是指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帅在实施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排除各种干扰,以公正的态度对待委托方和被监理方,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所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为准绳,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公正地加以解决和处理,做到“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
4、科学性。科学性是监理单位区别于其他一般服务性组织的重要特征,也是其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发现和解决工程设计和承建单位所存在的技术与管理方面问题的能力,能够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所以它必须具有科学性。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行使建设单位权利的管理单位,监理zd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的“三控、两管、一协调”进行监理管理的监理单位,两者不冲突。
项目管理单位在行使职权上,要比监理单位相对来讲权利大些。项目管理单位在工作中有权对监理单位、内审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管理;监理单位在工作中仅能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其他仅仅是协调关系。
还有一些建设单位为考虑工作方便,委托一家有管理资质、监理资质、审计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进行项目管理,同时进行监理和审计工作容;也有的建设单位委托完项目管理单位后,有项目管理单位再行招标确定监理和审计单位,各有情况不同。详细情况还是以现场实际操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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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的含义可以更全面地表述为: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守“理”者按程序办事,违“理”者则必究;同时,这个执行机构或执行人还要采取组织、协调、控制、措施完成任务,使主办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
主要职责:
1、监理工作以委托监理合同为依据,实施监理前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2、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
3、应“公正,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维护建设方与不损害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4、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5、被监理单位必须接受监理;
6、严格质量保证体系,凡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工程项目,都应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9)项目监理单位扩展资料
监理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3、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事实求是的原则;
5、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单位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6、不以个人的名义在报刊上刊登承揽业务的广告;
7、不得损害他人名誉;
8、不泄露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9、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10、不擅自接受业主的额外津贴,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