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抄员的工作职责
1、材料管理计划
主要工作职责:
(1)参与编制材料、设备配置计划。百
(2)参与建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2、材料采购验收
主要工作职责:
(3)负责收集材料、设备的价格信息,参与供应单位的评价、选择。
(4)负责材料度、设备的选购,参与采购合同的管理。
(5)负责进场材料、设备的验收和抽样复检。
3、材料使用存储
主要工作职责:
(6)负责材料、设备进场后的接收、发放问、储存管理答。
(7)负责监督、检查材料、设备的合理使用。
(8)参与回收和处置剩余及不合格材料、设备。
4、材料统计核算
主要工作职责:
(9)负责建立材料、设备管理台账。
(10)负责材料、设备的盘点、统计。
(11)参与材料、设备的成本核算。
5、材料资料管理
主要工作职责:
(12)负责材料、设备资料的编制。
(13)负责汇总、整理、移交材料和设备资料。
一、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会有很大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后,用人单位需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
三、如果不交纳社会保险(法定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会承担劳动者单方面随时走人而回过头来再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的风险,实践当中很多先例;
四、在原单位辞职要有加盖原单位公章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不能靠空口说辞;否则,一旦他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会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如果给原单位造成损失,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建议你们公司按照正常用人程序中规中矩的来,任何的不妥当行为均会导致以后意想不到的经济损失;
六、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您需要有公司相应的授权才能与甲方签订合同,或者说签订的合同才有效。
中铁二局物资公司主要的工作概括为一体两翼(以内部中标工程的物资供应管理为主体,以物流和建材销售为两翼)。至于材料员嘛,则是围绕这个目标来开展工copy作罗。如果是通过集团公司统一招聘,并获得通过(得到物资公司确认),则是合同制员(传说中知的正式员工);如由物资公司没通过集团而自己聘用的,都是由第三方劳务公司签合同,则是劳务派遣员工。当然,职位的没好坏之分,只有自己水平是否能发挥以及能发挥多道少而已,至于前途则主要是自己开创的哈。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劳务合同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进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建筑八大员证分别是: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预算员)、资料员,所以材料员和资料员不是一个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