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磅!国家管网公司成立文件下发】按照国家油气体制改革思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自2016年就开始酝酿成立独立的国家管网公司。按照目前媒体报道,其成立模式类似铁塔公司。(21世纪)
据本报记者多方了解,酝酿许久的国家管网公司成立文件已经下发到地市一级。
按照国家油气体制改革思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自2016年就开始酝酿成立独立的国家管网公司。按照目前媒体报道,其成立模式类似铁塔公司。
2016年《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分步推进国有大型油气企业的干线管道独立,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公司。”
201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分步推进国有大型油气企业干线管道独立,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
按照目前的改革思路,新的公司将由国家控股,“三桶油”的持股比例相差不会太大;组建之后,将面向社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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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印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称,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油气管网设施,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办法》指出,国家和地方油气发展相关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资源供应及市场需求中长期变化等因素,对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提出总体要求,为公平开放创造有利条件。
国家和地方油气发展相关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资源供应及市场需求中长期变化等因素,对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提出总体要求,为公平开放创造有利条件。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对输送、储存、气化、装卸、转运等运营业务实行独立核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油气管网设施独立运营,实现和其他油气业务的分离。
各地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减少油气供应中间环节和层级,有效降低油气运输费用。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不得以统购统销等名义拒绝开放油气管网设施。
《办法》明确,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无歧视地向符合开放条件的用户提供油气输送、储存、气化、装卸、转运等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拒绝与符合开放条件的用户签订服务合同,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到位前,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在保障现有用户现有服务并具备剩余能力的前提下,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向符合开放条件的用户开放管网设施。(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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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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