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2018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发改委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26号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2018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山
2019年6月30日
(文章来源:发改委网站)
(责任编辑:DF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