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制度是大多同行业 都需要遵守的
规定是对企业内部 制定的
办法是针对以上制度或规定产生后的处理
不同行业分工不同,标注都不同。但zd是既然是生产方面的,您可以考虑量化标准。比如一个开大车的司机,10万公里无事故老板可以奖励若干,5万公里内出了事故,可以扣罚若干。具体的标准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定。关回键是先要有方案,然后管理层要通过,下面工人也要通过,就好执行了。执行的力度就不用答多说了吧,定了就要做,否则不要定。
奖励制度的作用是指一定的奖励机制对员工的某种符合组织期望的行为是有反复强化,不断增强的作用,在这样的激励作用下,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得到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得到巩固。
(一)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的前提
1、要以员工的安全工作为出发点建立奖励制度,即必须了解员工的安全文化需求层次和动态变化。
2、要建立适合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情况的奖励制度。
3、要通过奖励制度提高员工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忠诚度,不断强化员工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心。
4、企业要建立精确、公平的奖惩制度。
5、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要对全员进行覆盖。
6、要采用多种奖励制度的综合运用。
(1)、物质激励是基本奖励形式
物质激励主要指满足职工物质利益方面需要所采取的激励,例如,奖金、奖品、增加工资、提高福利标准等;
(2)、精神激励是较高形式的奖励形式
精神激励主要指满足职工的精神需要所采取的激励,例如,表扬、评先进、委以重任、提升等。
(二)、针对不同的人群要采用不同的奖励机制
不同层次的人员有着不同的需求:企业领导主要追求的是减少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目标;而普通职工主要追求的是不发生人身事故和处罚,得到尊重;尤其是一线工人,主要追求的是不发生人身事故和人为责任设备事故,不受到上级的批评和处罚,能获得最大的劳动报酬,全家幸福美满。虽然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安全生产,但因为岗位的不同,需要层次也不一样。因此,对他们采取的奖励方法和标准也应不一样。对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应从企业声誉、个人地位等方面去进行奖励;对一线工人应从个人前途、家庭幸福、物质奖励等方面去制定奖励制度。制定奖励标准时,不能忽略被奖励对象的层次需求,必须根据不同的人员、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层次需要采取不同的奖励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三)、奖励制度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有利于激发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热情,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快速发展。
2、有利于强化员工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提高员工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忠诚度。
3、有利于调动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朝着有利于目标实现的方向努力。
4、有利于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实现共同进步。
5、明确了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价值取向。
1、年度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2、获得上级百表彰、度荣获荣誉称号的;
3、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改进公司设备设施,效果显著的;
4、安全管理问成绩突答出,管理违章现象,处理违章事件,举一反三回,受到一致好评的;
5、所在班组、答车间日常安全工作突出,被列为模范班组、车间的
处罚的有25条,没有奖励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八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十九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安全产奖惩责任追究制度
第条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预防主针切实落实安全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员安全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 (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
4.创建文明工指标
第三条 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员
2.公司要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环境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安全责任目标解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抓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岗
5.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安全责任
1.企业定代表实现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产负责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管理员按各自安全职责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定代表施工项目代理项目施工安全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家规、令公司各项安全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产
第五条 考核办
1.实行逐级考核办公司接受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所属管理员进行考核
2.项目部要制定具体考核办考核绩各级领导及管理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主要内容
3.考核结作终经济兑现评定先进实行奖罚主要依据
第六条 凡安全产绩突具备列条件单位公司给予表彰发放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产针、政策、律、规安全产工作取显著绩
2.劳保护安全产面较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重合理化建议
3.防止避免重伤亡事故或事故抢救功
第七条 于列行员给予处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事故;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产责任制造事故
3.发现险情既采取防范措施及报告发事故
4.存事故隐患执行级安全部门限期整改要求造事故
5.发事故积极组织抢救;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
第八条 关于创建文明工、优质工程进行专项奖励规定
促进安全产、文明施工工作深入展促进各项目部树立争创优质工程意识断树立扩公司社良信誉公司决定设立文明工、优质工程专项奖励基金该基金专款专用用奖励获文明工及优质工程项目部及公司负责安全、质量管理员
目前,各企业都有不同的安全奖惩规定和考核办法。如有意可到我百度文库里来查看参考,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