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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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信部就《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工信部9日消息,工信部组织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修订内容包括:修改了传统能源乘用车适用范围;更新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并修改了新能源汽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完善了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引导和积分灵活性措施;更新了小规模企业核算优惠等。(工信部网站)

  工信部9日消息,工信部组织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修订内容包括:修改了传统能源乘用车适用范围;更新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并修改了新能源汽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完善了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引导和积分灵活性措施;更新了小规模企业核算优惠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推动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汽车工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4号)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9年8月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网址:http://www.miit.gov.cn),进入首页“公众参与”中的“意见征集”模块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iche@miit.gov.cn;或者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013708。

  附件:1、《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7月9日

(文章来源:工信部网站)

(责任编辑:DF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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