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的作用的说法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1、关于工程监理单位的几种说法正确的是

工程监理单位是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建设进行第三方监理的具有经营性质的独立的企业单位。它以专门的知识和技术,协助用户解决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并收取监理费用,copy同时对其提供的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
1992年1月18日建设部令第16号发布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监理单位,是指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和兼承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及工程建设咨询的单位。

2、关于工程监理单位职责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第三十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三十一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1. 监理人对委托人的损失负有间接责任时,监理人对委托人的赔偿额为:工程直接损失额10%。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三十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合同总价(除去税金)。
2. 监理人对委托人的损失负有直接责任时,监理人对委托人的赔偿额为工程直接损失额,但不超过合同总价。
第三十二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本合同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违约罚款及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三十四条 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人员必须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到达现场常驻,如不能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到场,委托人将按以下原则处理:
1.每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到场,监理人应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每一名监理员、资料员不能按时到场,监理人应承担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3.除非得到委托人同意,附件六中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到场或监理人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与附件六中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时,监理人应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且委托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立即解除合同;

4.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个别监理人员的配置,应提前提出书面更换申请,得到委托人的书面认可后方能更换。但更换人员不得超过附件六总人数的20%;
5.以上特别约定可与附件三中的条款叠加累计;
6. 监理人承担违约金不影响委托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应及时发现工程建设各环节所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向相关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并采取措施消除。如在委托人组织或参加的各级安全、质量检查中,委托人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监理未曾发出过“整改通知单”,每发生一项扣减合同总价的5‰。
第三十六条 技经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委托人的相关制度,确保其每月审批的工程款准确无误,如监理报表累计出现三次明显错误,将扣除合同总价的1%。
第三十七条 监理人必须及时核对施工图工程量,并编制投标报价工程量与施工图工程量的对比表。
第三十八条 监理人应对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在施工单位上报三日内及时办理(包括工程量与造价的核定)。
第三十九条 监理人应在每个单项标段工程临近竣工时,汇总工程结算资料,并在每个单项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将审核后的结算资料报委托人审核。
第四十条 监理人有义务配合委托人的审计与国家审计部门对工程造价的审核。
第四十一条 如因非委托人、委托人的承包商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则每延误1天,扣除监理合同价款中的2000元作为违约金。

不知这是否是你要的,是否对你有帮助。

3、如何发挥监理在工程造价中的作用

你好
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监理制度在西方已经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并已成熟完善。
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已经为国际承包市场普遍认可和广泛应用,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的责任、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是工程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的保证书。我国也开始参照执行。
1 当前监理工作的误区
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以下误区:
1.1 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业主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投标或业主代理招投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1.3 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1.4 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2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2.1 监理单位应具备招投标工作的能力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建设项目,则它对工程建设项目就很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很了解,对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很熟悉,它的监理工作很容易开展和实施。

4、建设监理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中的作用

质量控制 主要是事前控制始终控制和事后控制
所谓事前控制 最为监理最主要的职责是对于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于不合理的或者容易出现质量漏洞的地方进行改进,对于无法改进后仍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地方要重点注意,这些是事中控制的重点
所谓事中控制 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对于施工过程、程序进行监督,工程材料的检验,对于不符合施工操作的及时指出,对于一些一次性的隐蔽工程须24小时旁站。尤其关注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地方。
事后控制是对于已经结束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和图纸对比,和图纸不一直的地方须进行返工。

5、监理有什么权利

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2、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3、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7、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8、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工程监理的作用的说法

(5)工程监理的作用的说法扩展资料:

监理工作内容

1、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在工作中做到以理服人。

2、熟悉所监理项目的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有效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认真学习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正确理解设计意图,严格按照监理程序、监理依据,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授权下进行检查、验收;掌握工程全面进展的信息,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4、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投入。

5、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6、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7、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8、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检测、施工安全、合同纠纷、施工干扰、监管部门和业主意见、问题处理结果等情况,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并交内业人员统一归档。

9、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任务。

6、工程监理行使监理职责的依据有哪些

设计图纸还有规范 这个是官方的说法 O(∩_∩)O哈哈~

7、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是什么?

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监理制度在西方已经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并已成熟完善。
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已经为国际承包市场普遍认可和广泛应用,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的责任、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是工程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的保证书。我国也开始参照执行。
1 当前监理工作的误区
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以下误区:
1.1 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业主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投标或业主代理招投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1.3 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1.4 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2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2.1 监理单位应具备招投标工作的能力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建设项目,则它对工程建设项目就很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很了解,对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很熟悉,它的监理工作很容易开展和实施。

8、工程监理主要都做什么?需要半夜才下班?

1、现场施工员必须陪着施工,很多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会把监理当成免费施工员,反正有监理在,不用担心工地出问题,本人以前,经常抓住项目经理或总工,陪着一起加晚班,看谁先受不了。
2、检查照明设备,达不到要求,坚决不允许浇筑砼。
3、可以在施工单位提交浇筑申请单的时候,把时间往后拖几小时,让他的时间安排在白天,也可在检查钢筋和模板的时候,随便挑点毛病,叫他重新绑扎或支模,把他的时间拖后点。
4、施工单位想在晚上浇,无非是想偷的料,可以采取临时偷袭的战术,抓他几次(应该很容易),只要抓到一次,马上现场暂时停工,施工单位一般情况下会先来跟你求情,如果你不给面子,他会马上打电话给业主,让他也睡不安生,这个方法本人以前经常用,效果不错。
5、在试验方面下手,坍落度的抽查,砼的试块,可以不停的让他做,让他也头痛,
如果是重量法,要求上料的每车料过秤,如果是体积法,每个车子要到线,反正让他进度提不起来。
6、开例会的时候,要着重强调夜间施工的弊端,并列举一些外观质量不行的部位加以说明,取得业主的支持,进度和质量,永远是质量排的第一位。
还有其他一些不雅的手法,就不在这里说明了,不同意楼上某位的旁站另外收费的说法,这是监理的本职工作,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必须旁站,相信每个工程监理都有旁站实施细则,可以好好研究一下。

9、土木工程监理是干什么的呀?

工程监zd理就是业主通过招投标,选择的一家具有专业资质的企业,为业主的建设项目进行专三大控制及安全控制.三大控制有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所以常被称为"第三方".事实上这个说法是不合理的.因为他是代表甲方对乙方属的施工进行相关的监督.

10、10、根据《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是: (C)尽管建筑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中没有工程监理单位,但也是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一个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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