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六大特点
建筑施工主要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它有着与工矿明显不同特点:
一、工程建设最大的特点就是产品固定,这是它不同于其他行业的根本点。建筑产品是固定的、体积大、生产周期长。一座厂房、一幢楼房、一座烟囱或一件设备,一经施工完毕就固定不动的了。生产活动都是围绕着建筑物、构筑物来进行的。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设备零部件和施工机具进行作业,这种情况一般持续几个月或一年,甚至于三、五年,工程才能施工完成。
二、流动性大是建筑施工的又一个特点。一座厂房、一栋楼房完成后,施工队伍就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去建新的厂房或住宅。这些新的工程,可能在同一个厂区,也可能在另一个区域,甚至在另一个城市内,那么队伍就要相应的在区域内、城市内或者地区内流动。
三、露天高处作业多。在空旷的地方盖房子,没有遮阳棚,也没有避风的墙,工人常年在室外操作,一幢建筑物从基础、主体结构到屋面工程,室外装修等,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程的70%。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起来的,以民用住宅每层高2.9米计算,两层就是5.8米,现在一般都是多层建筑,甚至到十几层或几十层,所以绝大部分工人,都在十几米或几十米甚至百米以上的高空,从事露天作业。夏天热、冬天冷,风吹日晒,工作条件差。
四、手工操作,繁重的劳动,体力消耗大。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 作。例如:一名瓦工,每天要砌筑一千块砖,以每块砖重2.5Kg,就得凭体力用两只手操作近3吨重的砖,一块块砌起来,弯腰上千次。还有很多工种如抹灰工、架子工、混凝土工、管道工等也都是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近几年来,墙体材料有了改革,出现了大模、滑模、大板等施工工艺,但就全国来看,多数墙体还仍然是用粘土砖一块块地砌筑。
五、变化大,规则性差。每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 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相同。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变化,每个月、每天、甚至每个小时都在变化。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成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建筑施工有一定的 规律性,但作为一个施工现场就很不相同,为了完成施工任务,要采取很多的临时性措施,其规则性就比较差了。
六、近年来,建筑物由低层向高层发展,施工现场由较为广阔的场地向 狭窄的场地变化。为适应这变化的条件,垂直运输的办法也随之改变。起重机械骤然增多,龙门架(或井字架)也得到了普遍的应用,施工现场吊装工作量增加了,交叉作业也随着大量的增加。木工机械如电平刨、电锯也应用。很多设备是施工单位自己制造的,没有一定的型号,也没有固定的标准,五花八门。开始时,只考虑提高工效,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现在搞定型的防护设施,也较困难,施工条件变了,伤亡事故类别也变了。过去是钉子扎脚较多,现在是机械伤害较多。
建筑施工复杂又变换不定,不安全因素增多,加上流动分散,工地 不固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马虎凑合,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侥幸心理,伤亡事故必然频繁的发生。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建筑施工的不安全隐患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以及使用电气工具设备方面。伤亡事故也多发生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触电等方面。每年此四个方面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其中高空坠落占35%左右,触电占15~20%;物体打击占15%左右;机械伤害占10%左右。如采取措施消除这四大伤害,伤亡事故将会大幅度的下降,这就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要解决的主要方面
1、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确保工程施工劳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必须适用于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3、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公约、行政法规及规程的需要。
4、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结合各项目的实际情况加以充实,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
5、企业应加强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帮助项目经理部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2)房建安全生产扩展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章: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质[2008]136号)各有关省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为切实保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含需加固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根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确保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汶川地震造成了极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紧恢复重建,是保障震区人们正常生活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建设系统一定要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重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认真组织、精心建设,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为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着力抓好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川、甘肃、陕西省灾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各对口援建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要设专人负责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积极配合灾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共同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所有恢复重建工程,包括抗震加固工程,无论其资金来源方式如何,均应按规定纳入正常的质量安全监管。应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工程,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材供应、施工组织、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要责令改正,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要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要加强对恢复重建工程的检查抽查,对质量安全违规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并记入不良记录。
三、认真落实恢复重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质量责任
参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的建设(含开发企业,下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机构要强化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质量责任。
建设单位要择优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单位,需抗震加固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对于尚未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修订后的抗震设计规范修改设计。要加强对设计和施工的过程控制,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建设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原始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环节工作,要按照规划要求,确保工程符合安全、防火、抗震、防雷击、防洪涝等要求,要加强建筑边坡工程安全管理,要按照修订后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增强抗震设防能力。修复和抗震加固设计应满足国家建筑抗震加固技术等相关规范的要求,优先采用增强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加固方案。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技术标准,强化建筑材料进厂检验,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保证各工序质量达到验收规范的要求。
监理单位要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实施监理。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修订后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等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努力提高恢复重建工程质量技术水平
恢复重建要高度重视抗震加固鉴定工作,受损房屋建筑工程根据应急评估结论可修复和加固的,应当按照所在地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确定修复和加固措施。
恢复重建工程设计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有效利用能源和资源。要确保结构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要符合节能、抗震、自然通风、公共卫生等要求,要体现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
恢复重建工程施工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和建筑业十项新技术,要大力推行绿色施工,合理利用和减少建筑垃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要加强与设计、科研单位联合,狠抓质量通病治理,全面提高恢复重建工程的质量技术水平。
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要认真组织和监管好恢复重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切实抓好建筑生产安全。
对于震后复工的工程项目,要进行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并须经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确认符合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对复工工程已完成部分的受损情况要进行重点检查和评估,受损严重的应当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自身及周边环境已发生变化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重新制定建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现场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对震损房屋的拆除,应当将拆除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拆除企业应当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科学的拆除作业方案,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六、组织好《建筑抗震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宣传培训工作
要围绕《建筑抗震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的颁布实施,广泛动员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以及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培训学习活动。同时,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熟练运用标准和抗震设防技术的能力。
各地要根据通知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和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将质量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切实保证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八月五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保证安全措施
⑴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A、我公司将配备两个以上专职的持证上岗用电管理人员,对每天用电量进行计算、管理现场用电设施、用电安全教育等;
B、电工组对施工设备应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器具,坚决不准使用;
C、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符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电线必须架设在绝缘体上。
D、工地的用电线路设计,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审定,安装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E、电气和机械设备必须设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及有防雷设施。
F、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点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电器防火措施;
G、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箱,复合绝缘要求,禁止用木板等易烯材料制作,并按规定安装在适宜的位置,箱内接线要整齐,导线进出口应设在箱体底面,箱内应装漏电开关,箱门加销,并由电工负责管理;
H、电器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禁止用同一天关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保险丝因按负荷要求由要求由电工安装,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I、各种机具必须按容量选用电缆线,严禁用花线代替电缆;
J、施工照明线路使用花线时应悬空架设,不准拖地,不得预金属器械相碰,各种线路一律由电工接线,严禁其他人员乱拉乱接;
K、配电箱、开关箱及各种用电场所,应挂上明显的标志牌和操作牌;
L、电工上岗操作时,应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
⑵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机械由专人专管,机械旁必须挂安全警示牌,一机一闸,各机械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
⑶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消防设施、水源要有明显标志,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禁止烟火。
⑷高空作业及立体交叉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高空作业须搭设的操作平台必须有围护,人员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如平台下有人员工作的,平台上还须密布安全网。
⑸防灾防暴保护措施
易燃易爆材料隔离堆放,并在堆放处及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严禁在现场抽烟、使用明火。
⑹预防自然灾害措施
所有用电器材均须有效接地,人员住宿、材料堆放处均要开挖排水沟。现场配备一些常备药品。
⑺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①强化装饰现场安全施工检查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②各级管理人员要从教育入手,做好操作人员的入场教育,作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违章操作要制止。
③实行安全生产负责制,现场施工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各施工队组的安全工作由工长负责。
④加强安全防护: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加设安全的护栏,悬挂“注意安全”等警告标志。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⑥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都要佩戴有个人身份标志的工作卡。
⑻、为保证安全、文明措施的有效执行,配套制定以下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①各项目组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项目经理为现场施工的第一责任人。
②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③遵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项目组必须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所有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各项有关安全规则。
④各项目如须对建筑结构的变动,必须事先经总工程师同意。现场的临时用电敷设必须要由专业电工操作,并由工程材料部验收备案。对有高空作业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提交相应的安全措施交总工程师批准。
⑤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⑥项目组必须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做好工作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⑦认真落实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⑧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得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现场施工人员均有权拒绝和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⑨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⑩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逐级汇报。对事故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处理(三不放过是: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1做好各项安全检查的记录及各有关安全管理的资料。
⑼ 对典型位置的建筑孔洞口除了做好防护措施外,更要加强对工人队伍的教育,还要落实专门的人员每日进行检查。
2、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⑴建筑垃圾按环卫部门规定倾倒,施工污水排入指定市政排污管道,保持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文明整洁。
⑵项目部不定期对现场进行环保和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⑶协调好各队组与其它施工单位关系,防止队组间发生打架事件。
⑷对违返各项文明规定的人员严肃处理。
⑸工程完工后,将各种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及时拆除,并运走所有工程垃圾。
⑹白天需打钻的地点事先作好计划,集中于某一时段进行,以减少噪音影响周边环境。
⑺工地主要入口要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⑻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⑼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地清。
⑽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⑾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要通过竖井等稳妥下卸,严禁向窗外抛掷。
⑿施工现场不准乱扔垃圾及余物。必要时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
⒀针对施工现场情况,设置质量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的黑板报。
⒁施工现场严禁居住家属,严禁居民、家属、小孩在施工现场穿行、玩耍。施工作业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
⒂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平而布置规划固定点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及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⒃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类存放。
⒄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措施、制度,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高层建筑要有消防水源。
⒅公司质检小组对项目进行检查时,如发现不符合文明施工规定的情况及一些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开“整顿通知”限其定期整改,如在限定期限内无故而不整改的,由检查小组向公司提出报告,由公司向该项目组发出黄牌警告,并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由检查小组再次向项目经理提出“整改”期限,如在期限内仍未整改,公司将对该项目组出示红牌,对项目组进行整顿,并处以2000-4000元的罚款。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来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自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百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8)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度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问标;
9)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答
10)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11)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机构)、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百
2、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4、安全度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5、安全物资供应及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培训制度
7、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
8、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制度
9、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内
10、消防安全管理容制度
11、危大工程管控制度
1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13、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14、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志使用管理制度
15、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6、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17、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配备制度
18、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
19、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20、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