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文件管理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1、档案、文件管理相关工作

办公室主任之类的,学校也行,还有行政方面的也是

2、求一款文件档案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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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规定:

为加强办公室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办公室档案管理水平,以更好地为办公室各项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体制和职责范围

1.档案管理体制

(1)办公室的档案管理按分级管理的方法进行,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由分管副主任、机要档案室、各科室组成档案管理网络。

(2)办公室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网络,各科室须明确相对稳定的兼职档案人员。业务上接受档案室的指导。

(3)档案室成员应努力提高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职责范围

(1)机要档案室是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的专门科室,职责与权限按照办公室档案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2)办公室由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档案工作,机要档案室必须定期向分管副主任汇报工作。

(3)各科室要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

二、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的保管期限

(1)办公室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政府工作简报、政务信息、大事记等文件材料及牌匾等实物档案,均属归档范围。

(2)办公室档案的保管期限的种类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长期(三十年)和短期(十年)两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种类也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有暂存、十五年和二十五年。

(3)凡对办公室有长远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对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长期和短期。

2.归档时间

实行年度归档制度:办公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政府工作简报、大事记、政务信息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审定后,向机要档案室移交。

3.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必须系统、齐全、完整。

(2)归档的文件必须准确地反映办公室活动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纸质优良、字迹耐久、书写工整清晰。

(4)各科室要把归档文件材料,经整理后向机要档案室移交。

4.归档手续

(1)凡属移交档案室的文件均应按照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移交档案一律移交原件。

(2)向机要档案室移交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三、档案的利用

1.档案信息工作重点服务于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2.非办公室人员或其他单位查阅档案时,需经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并不得擅自扩大查阅范围。

3.查阅密级文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密级文件不得擅自复印。

4.阅档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污秽,不准在档案上涂改、圈划、批注;不准剪裁档案。

四、档案保管制度

1、机要档案室实行专人管理,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

2、档案室应该保持整洁、并配备防盗、防火、防高温、防霉、防潮、防虫等设施。

3、档案室严禁吸烟,不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档案室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认真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2、查阅密级文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密级文件不得擅自复印。

3、查阅机要文件、会议记录等档案,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查阅范围。

4、凡案卷内容涉及保密问题的,一律不得外借和泄密。

六、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必须有组织、有领导按规定进行,不准由个人随意鉴定、销毁。

2、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销毁。

3、销毁档案必须定由两人以上负责,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和签名。

七、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1、服从主任的领导,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及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机要档案员负责做好机要文件的整理、分类,做好收文登记、分发文件、领导传阅和借阅等管理工作。

3、通讯员要积极配合档案人员的工作,把需要领导批阅的文件及时、准确的送到领导办公室,待领导批阅完毕后及时交由机要档案人员保管,不得随意乱放、丢弃文件。在传送文件过程中,要增强保密意识,高度负责,保证不丢失、不损坏文件。

4、督促各科室有关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5、 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根据归档的范围和要求,制订、整理本科室各类档案材料,按规定向机要档案室移交归档,并办好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手续齐全。

6、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接受机要档案室的指导和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任务。

档案文件管理

(3)档案文件管理扩展资料: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健全和加强乡镇档案工作,促进乡镇档案的规范管理,更好地为乡镇工作和农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乡镇档案是指乡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工作、业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乡镇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和档案管理是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是乡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应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一位领导分管,配备档案人员,把档案工作列入乡镇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档案部门所需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纳入分管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

切实解决好档案库房、装具和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光、防高温等设施。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应有档案人员办公室、阅档室,配置标准铁皮柜、木制橱和复印机、计算机、摄像机等现代技术设备。

第四条 乡镇档案工作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设立综合档案室或档案馆,集中管理本乡镇机关档案;乡镇档案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乡镇档案室(馆)应对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及村民委员会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各类档案按下列方法排列编目:

1、文书档案的排列与编目。卷内文件排列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一分文件做到正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在一个全宗内,首先分年度,然后分保管期限排列,先排永久卷,后排长期、短期卷。在同一种保管期限内,按党委类、政府类、人大政协类、工青妇、协会类进行排列,每一类目内,先排本级,再排上级、后排下级的案卷。

2、会计档案的排列与编目。会计档案按凭证、帐簿、财务报告和其他四个属类分年度排列、编号。也可先分年度,再按属类排列、编号。但在一个乡镇内只能采用一种方法。

3、科技档案的排列与编目。科技档案分为产品、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基本建设、设备仪器档案四大类。每个大类内按单个项目(即一个产品、一个课题、一项工程、一台设备仪器)的顺序排列编目。并保持其文件材料的系统和完整性,便于满足用户利用的要求。

4、声像档案的排列与编目。声像档案按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碟等载体,按时间顺序进行排列,每年度各自编一个流水号。

5、实物档案。实物档案按照荣誉性实物、废止印章、题词书画、名优产品分类整理,各自按时间顺序排列,分别编一个流水号。

6、专门档案,如计划生育、婚姻、户籍、人事、司法、土地、社会保险等专门档案,按有关规定要求整理、排列、编号。

参考资料:

网络-乡镇档案管理办法

4、如何管理文件档案?详细说明怎样管理?..

转载
文件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1立卷归档范围及整理方法
1.1.1文件(包括印刷品和音像制品等)归档范围
1.1.1.1凡是反映公司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
1.1.1.2不宜由各部门保管,应直接交存档案室的文件材料。
1.1.1.3公司项目发展、建设、经营业务中产生的法律和政策文件,包括章程、合同、证书、执照、政府批文、规章、制度、法律案件处理文件、会议纪要等。
1.1.1.4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有重要意义的文件。
1.1.1.5本公司的科学技术专业文件。
1.1.1.6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图纸。
1.1.1.7各类财务资料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保管。
1.1.2档案整理方法
1.1.2.1各项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和移交, 在积累过程中要做好原始文件的登记工作。
1.1.2.2各职能部门应将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和管理标准,列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1.2档案立卷归档流程

1.3档案分类与归档范围
1.3.1分类说明
凡牵涉到具体工程项目的立项申请、批复、有关证照及合同、协议等均归入所属基础资料档案,但有关公司、分部的此类文件归入文书档案、合同档案。
1.3.2文书档案的编号标准

1.3.3声像档案的编号标准

1.3.4档案密级分类
1.3.4.1密级档案
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档案。
1.3.4.2非密级档案
是指不宜在社会上公开只限于公司内部员工查看的档案。
1.3.4.3档案的密级分为四级
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和非密级档案
1.4归档要求
1.4.1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1.4.1.1必须是原件、正本,符合文件格式
1.4.1.2必须签字、审批手续完备,字迹清楚,图面整洁
1.4.1.3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经适当的整理
1.4.1.4是传真件的应复印后以复印件归档
1.4.1.5要用耐久的字迹材料书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禁止采用 圆珠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复写纸等易退色的字迹材料。

2 档案整理及维护制度
2.1档案整理工作原则及内容
2.1.1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
2.1.1.1档案的整理应该充分利用原有资料作为整理的基础。
2.1.1.2档案的整理必须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2.1.1.3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2.1.2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
2.1.2.1系统排列和编目
2.1.2.2局部整理
2.1.2.3全过程整理
2.2档案维护的要求
2.2.1维护档案的完整性(质量上的完整和数量上的完整)
2.2.2维护档案的安全性(物质的安全和法律的安全)

3 档案借阅和复制管理制度
3.1档案借阅审批权限和借阅范围
3.1.1绝密级档案除公司领导批准外一般不能查阅。经公司领导批准,借阅人可按批准内容分别进行查阅、摘抄、复制或借用。
3.1.2机密级档案须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方可借阅或复制。
3.1.3秘密级档案和非密级档案由一级部门主管批准方可借阅或复制。
3.1.4所有合同档案的借阅或复制除一级部门主管签字外还须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批准。
3.2档案借阅与归还程序
3.2.1借阅人员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
3.2.2按审批权限报领导审批。
3.2.3借阅人员持经批准的《档案借阅申请表》到档案室或本部门档案员 处借阅,并在《档案资料借阅登记表》登记、签字。档案管理员同时将借阅情况输入电脑中,并将《档案借阅申请表》存入档案所在的卷盒中。
3.2.4借阅人员归还所借档案时,档案员应进行清查, 确认无误后在《档案资料借阅登记表》和电脑中注销,同时将《档案借阅申请表》从卷盒中抽出。《档案借阅申请表》要按月装订,保存一年后销毁。
3.3档案复制管理
3.3.1借阅人员需复制档案应事先在《档案借阅登记表》上注明,并呈领导审批。
3.3.2档案复制由借阅人员持经批准的《档案借阅登记表》到有关复印员处复印。
3.3.3密级档案未经相应审批人员批准,复印员一律不得进行复印。
3.4人员的要求
3.4.1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有关规定,保守公司档案秘密。
3.4.2对所借的档案要精心保管,不得丢失,不得在档案上乱画、拆散、抽出、修改、折叠、拍照或转借他人。
3.4.3档案借阅时间不得超过10天。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归还者,应办理延期手续。
3.4.4出差、请长假(半月以上)或辞职者应把所借档案及时归还,每年春节前夕所有外借档案一律归还档案室 。
3.4.5因工作需要(如档案更改、报废)档案员通知归还档案时,应在24小时内归还,如不及时归还,所造成的后果由借阅人员负责。

4 声像档案的存档要求及保管制度
4.1对于声像档案的存档要求
4.1.1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是原件、原版,各部门或个人不得私留声像档案。
4.1.2归档声像材料必须声像清晰、完整、准确。
4.1.3归档的声像材料不得有水渍、油渍、划伤、灰尘、霉菌等有害物。
4.1.4归档的照片底片,必须详细说明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内容。
4.1.5归档的照片入库后,照相费用方可报销。
4.1.6归档的录音带,录像带必须注明每盘带内录入的内容。
4.1.7归档的磁盘必须在每个软盘上标明软件名称、开发时间、版本、或标明备份数据名称及备份时间。
4.2声像档案的保管制度
4.2.1按不同类别和载体使用不同的装具,分别排列保存。
4.2.2照片档案一般放在相册中,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宜放爱专用声像档案柜或密封盒中,竖放远离磁场。

5 档案网络管理制度
5.1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建立自身的网络制度,负责对其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实行分级管理。
5.2各单位应努力做到档案信息录入化、档案智能检索化,利用光盘实现档案的全文存储。

6 档案移交制度
6.1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6.2移交时,由原档案管理人员编制档案移交清册,列明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6.3交接双方就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清查无误后版纳里交接,并有中心分管领导负责监交。
6.4交接完毕,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在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6.5档案管理人工作调动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7 档案鉴定与销毁管理规定
7.1档案鉴定时间
7.1.1归档鉴定
根据档案归档范围、归档要求、保管期限的规定决定该份档案是否需要存档。
7.1.2定期鉴定
每年10月对已保存了一段时间的档案进行鉴定,内容包括密级的调整、保管期限的调整,档案是否完整、准确、系统,有无保存价值等。
7.2鉴定方法
7.2.1直接鉴定法
就是鉴定人员直接地、具体地审查档案, 不能只看案卷题名而不考虑卷内文件材料情况,应逐卷、逐份审查文件材料,根据档案的价值确定或调整保管期限和密级,确定是否进行销毁。
7.2.2分析档案价值法
就是鉴定人员以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面貌为出发点,以分析档案内容为中心,结合公司工作性质、社会地位、活动范围以及档案产生的时间、完整程度、可靠性、有效性进行分析、鉴定。
7.3档案的销毁管理制度
7.3.1经鉴定应予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资料销毁清单》,报总经理或部门主管审批。
7.3.2《档案资料销毁清单》经批准后, 档案管理员应立即将批准销毁的档案予以销毁。销毁档案时,要指定两人以上监销,并在《档案资料销毁清单》上签字。《档案资料销毁清单》应长期保存备查。
7.3.3档案被销毁后,档案管理员在分类帐上注明“已销毁”, 并标明《档案资料销毁清单》编号和销毁时间,并同时在计算机数据库中对这部分文件进行删除。

8 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8.1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守则
8.1.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严守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依法治档。
8.1.2坚持党的组织原则,识大体,顾全局,兢兢业业作奉献。
8.1.3要有耐心热情的态度,文明礼貌的作风,全心全意的服务精神
8.1.4要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善于思索,勇于开拓,不断开创档案工作新领域。
8.1.5要有民主、团结、互助、友爱、勤政、廉洁、高效的精神风范和工作作风。
8.1.6工作严谨精细、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忠于历史,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8.2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要求
8.2.1资料归存、借阅、复印、保密的规范完善。
8.2.2贯彻档案立卷制度(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范围,平时归卷、立卷)。
8.2.3应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每一卷宗都有卷内目录。
8.2.4对于公司档案所有内容均必须同时备份存档。
8.2.5档案管理人员和设计企业机密以上资料的人员,均应与企业签订保密协议。

5、如何进行企业档案文件归类管理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如何进行企业档案文件归类管理
档案归类:
第一条 管理部门?1.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各文书管理部门归档,经办部门视实际需要留存影本。如为 特殊案 件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者,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后妥为保存,文 书管理部门以影本归档,原稿用毕后仍应送文书管理部门归档并换回影本。2.各公司档卷分类目录及编号原则,由各公司总经理室或事业部经理室统一制定管 理;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则由各部门自行编定报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

第二条 文件点收?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依如下原则点收:?1.检查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少,应即追查归入。2.文件如经抽存者,应有管理部门主管的签认。3.文件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如有遗漏,应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4.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即退回经办部门。5.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应退回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应送指定保管部门签收后 ,文件送归档。

第三条 文件整理?点收文件后,应依下列方式整理:?1.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 2.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订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3.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第四条 档案分类?1.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先以部门别区分,部门别之后依案件性质分为若干大类,再在同类中依序分为 若干小类。 2.档案分类应力求切合实用。倘因案件较多,前款三级不敷应用时得于第三级之后 另增第四级“细类”。如案件不多,亦可仅使用“部门”及“大类”或“小类”二级。3.同一“小类”(或细类)之案件以装订于一档夹为原则,如案件较多,一个 档夹不敷使用时,得分为两个以上的档夹装订,并于小类(或细类)之后增设“卷次”编号,以便查考。4.每一档夹封面内页应设“目次表”,案件归档时依序编号、登录,并以每一案一个“目次”编号为原则。5.档号之表示方式如下?A1A2——B1B2C1C2D1——E1E2A1A2为经办部门代号,B1B2为大类号,C1C2为小类号。D1为档卷卷次,E1E2为档案目次。

第五条 档案名称及编号?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能充分表示档案内容 性质为原则,且有一定范畴,不宜笼统含混。2.各级分类、卷次及目次的编号,均以十进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位数使用视案件多 寡及增长情形而斟酌决定。3.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即将所有分类各级名 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4.档案分类各级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繁时,随时增补之用。5.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慎研议,并拟具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第六条 档号编定?1.案件如系新案,应就“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案件所属类别及其卷次、目次 顺序编列档号。2.案件如可归属前案,应查明前案之档号予以同号编列。3.档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件叙述数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 要类别,编列档号。4.档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的案件,应将档号填写于案件首页的左上角;左 方装订者则填写于右上角。

第七条 归档与档案清理?1.归档文件,应依目次号顺序以活页方式装订于相关类别的档夹内,并视实际需要 使用“见出纸”注明目次号码,以便翻阅。2.档夹的背脊应标明档夹内所含案件的分类编号及名称,以便查档。?

第八条 保存期限?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1.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4)董事会及 股东会纪 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 计图;(9)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2.10年保存:(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 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3.5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4.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5.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

第九条 档卷清理?1.管档人员应随时拂拭档案架,维护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每年年度更换时, 依规定清理一次,已届保存期限者,得予销毁,销毁前应造册呈总经理核准,必 要时向主管官署报备,并于目录表之附注栏内注明销毁日期。2.保管期限届满的文件中,部分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管档人员应将“ 收(发)文登记单”第五联附注在其保留文件上,并在第五联上注明部分销毁之日期。

第十条 调卷程序?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需调阅档案时,应填具“调卷单”经其部门主 管(科长以上)核准后持向管档人员调阅。2.管档人员接到“调卷单”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于“调卷单”上填注借出 日期后,将档案交与调卷人员。“调卷单”则依预定归还日期之先后整理,以备稽催。3.于档案室当场借阅者,免填“调卷单”。4.档案归还时,经管档人员核查无误并于“调卷单”填注归还日期及签章确认后,档案即行归入档夹。“调卷单”由管档人员留存备查。

第十一条 调卷管理?1.“调卷单”以一单一案为原则,借阅时间最长以一周为限,如有特殊情形欲延长 调阅期限时,应按调阅程序重新办理。2.调卷人员对于所调案件,不得抽换增损,如有拆开必要时,亦须报明 原因,请管档人员负责处理。3.调卷人员调阅档案,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员调阅同一档案时,应经调卷变更登记,不得私自授受。4.调阅案件限与经办业务有关者,如调阅与经办业务无关之案件,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
保存:
第一条、为提升档案保存技术,妥善维护档案安全,发挥档案管理功能,特订定本规范。
第二条、纸质类档案之保存,应妥善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虫及防菌等措施,避免档案受光害及纸质纤维素之氧化或水解或因虫、菌危害,导致档案之损坏。
第三条、纸质类档案宜以化性稳定之聚酯类胶膜保护袋或去酸材质之卷夹或保护盒存放。
第四条、纸质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其修补方法得以裱法、镶法或其他适当方法为之。
第五条、纸质类档案如因本身及外在环境影响而产生泛黄变脆、劣化损坏等情形时,应予裱褙处理。
第六条、微缩片、正片、负片及照片等摄影类档案应存放於保护套(袋)或底片夹内,再置入去酸之保护盒中。
前项保护套(袋)或底片夹之材质,应选择纯聚丙烯、纯聚乙烯类塑胶片或中性之纸类。
第七条、微缩片、正片或负片之保护盒应水平置放,避免阳光直射,并应定期检查。
第八条、摄影类档案应设置专用储存柜,其材质应选用惰性材料,并具有温、湿度控制及四小时以上之防火功能。
第九条、摄影类档案及录影(音)带类档案放入储存柜前应逐步回温。取出后,亦同。
第十条、永久保存之彩色照片,应以翻拍成底片或彩色微缩片,或以数位方式或其他适当方式储存之。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拿取摄影类档案时应配戴棉质或尼龙手套,接触时以边缘部分为限,避免於胶片上留下指印或刮伤。
第十二条、录影(音)带类档案入库前,应将防误抹孔关闭,个别存放於绝缘之保护卡匣盒内,再置於储存柜中。
前项储存柜之存放,应避免邻近电器用品或带有磁场之场所。
第十三条、录影(音)带类档案应定期检查及转带;如有变质,应即处理,并定期复制转录,以利保存。
前项档案如经依法应用,入库前应转回起头点;快速转带后,应经散热后始予收藏。
第十四条、录影(音)带类档案如有发霉情形,应使用除霉喷液,清除发霉。
第十五条、电子媒体类档案应以压克力、纯聚丙烯等化性稳定材质之保护夹盒个别存放,再放置於储存柜中。
第十六条、电子媒体类档案应避免阳光直射或用清洁溶液擦拭。
擦拭光碟片应使用软质之织布,由中心部位以放射方向向外围拂拭,避免用同心圆方向擦拭之。
第十七条、光碟片应避免刮伤或改变光碟面原有之标示方式。
档案管理人员拿取光碟片时应配戴棉质或尼龙手套,接触时以边缘部分为限,避免於光碟表面留下指印或刮伤。
第十八条、档案之虫害、菌害防治,应依下列五阶段防治措施行之:
(一)避免:室外避免草木丛生及使用夜间灯光诱引昆虫,并避免堆放木头,杜绝白蚁等昆虫滋生。室内收藏柜勿与地板及墙壁密接、避免铺设地毯,水管避免经过天花板,以维持环境之整洁。
(二)阻绝:窗户加装纱窗、排水口及通气孔加装滤网,缝隙处应予以填补,防止昆虫入侵。必要时於通风口加装空气净化设备,以减少菌害发生。
(三)侦测:定期翻阅档案检视档案状况,进行环境侦测并作成纪录;利用粘虫纸等诱捕器捕捉昆虫,并随时追踪昆虫入侵或菌害之各种迹象。
(四)因应:如档案已遭虫害或菌害,应即进行除虫、杀菌处理。
(五)恢复:包括环境之恢复及档案状况之恢复,并针对重要档案进行修补。
第十九条、档案入库前应检查档案状况;如有虫害或发霉情事,应立即隔离进行除虫或杀菌。
第二十条、前点除虫、杀菌,应视菌虫种类、档案媒体类型或损坏状况选用下列方式行之:
(一)熏蒸法:使用含化学成分之熏蒸剂熏蒸方式。
(二)低温法:将档案装入袋中密封,放入摄氏零下二十度至三十度之冷冻库十四日以上之方式。
(三)低氧法:置换密闭空间内之氧气成其他气体,使氧气浓度降至百分之零点三以下并维持十四天之方式。
(四)钴六十加马(γ)射线法:利用该射线之穿透力及杀伤力辐射杀虫之方式。
(五)其他经档案管理局公告之方式。
前项处理应避免造成档案、人体之伤害及环境之破坏,处理后应将虫尸排遗清理乾净。第一款之熏蒸法宜注意禁止排放氟氯碳化物并降低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碳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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