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1、如何落实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安抄全生产主体责任
自然要按法律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设立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保zd证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对危险源识别,并采取对应技术和管理措施,推广安全文化,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习,重视职业健康,劳动防护,加强作业现场管理等等。

2、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什么时候执行

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已经2013年1月16日省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姜大明
2013年2月2日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制定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调查处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3、山东省百万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试题

1、《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事故按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可分为哪几种?
答:可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三种。
2、企业为什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方针?
答: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这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我们的企业是社会主义企业,劳动者是企业的主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和企业的神圣职责之一,就是要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的安全,尽一切努力在生产劳动中和其他活动中避免一切可以避免的伤亡事故;其次,企业的最优化目标是高产、低耗、优质、安全的统一,忽视安全,片面追求产量、产值,是无法达到最优化目标的。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不仅会给企业,还可能给环境,给社会,乃至在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答:(1)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值;
(2)根据安全决策和目标的要求,制定实施办法;
(3)规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
(4)安全生产目标必须与企业生产责任制挂钩;
(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必须与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挂钩;
(6)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划分的执行情况要进行定期的检查与考核。
4、验电有何作用?
答:通过验电笔验电可以明显地验证停电设备是否确无电压,以防出现带电装设地线或带电合接地刀闸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5、劳动保护的任务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1)采取各种综合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2)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防止和消灭职业病和职业危害;
(3)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
(4)搞好劳逸结合;
(5)根据妇女的生殖特点,对妇女进行特殊保护;
(6)保证经济建设顺利发展。
6、《企业法》对劳动保护主要有哪些规定?
答:企业必须贯彻安全生产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做好劳动保护和环境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职工有依法享受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休假、休息的权利;职代会有权审查同意或者否定企业的劳动保护措施方案。
7、女职工特殊保护的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包括不得安排妊娠、哺乳的女职工从事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和繁重体力劳动,女职工生育和实行节育手术,应按规定给予休假,对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要给予保护。
8、树枝接触带电导线时,为什么要禁止人员接近?
答:树枝接触裸导线时,树枝、树身会带电,危及人身安全,所以要防止人员接近。当绝缘导线接触树枝时,树枝会磨损导线绝缘层,树枝会直接接触导线金属部分,使树枝、树身带电。
9、为什么要设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
答:设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这三个人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这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有效措施。
10、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
答:企业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对调换新工种,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卫生教育,受教育者,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1、什么叫低压电力网?
答:由380/220伏配电线路和用户的用电设备组成的整体,称低压电力网。
12、预防事故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事故可以预防;(2)防患于未然;(3)根除可能的事故原因;(4)全面处理的原则。
13、10千伏及以上高压系统与380伏系统停电挂接地线时,使用的安全工具有什么不同?
答:在10千伏系统停电设备上挂接地线,必须使绝缘杆和戴绝缘手套;而在380伏系统停电设备上挂接地线,允许只使用一种绝缘工具,即绝缘杆或戴绝缘手套。这是它的不同点。
14、电杆起立,离开地面后,为什么要做全面检查?
答:电杆刚吊离地面时,起重设备已经承受最大荷重。此时,应停止起吊,对各吃力点作一次全面检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事故。当电杆起立60度后应减缓速度,使其一次准确就位,并防止向反方向倾倒。
15、什么是安全电压?我国的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分别为多少?
答: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面采用的由特定的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36、24、12、6伏。
16、什么是保护接地?作用是什么?
答:把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外壳、构架、支架通过接地和大地接连起来叫保护接地。其作用就是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接地体之间作良好的金属连接,降低接点的对地电压,避免人体触电危险。
17、为什么绝缘靴、绝缘手套等胶制品,不可与石油类的油脂接触?
答: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等橡胶制品与石油类的油脂接触易产生化学反应,使其腐蚀和降低绝缘材料的绝缘,并过早老化、失效。
18、为什么用手指背面接触停电体,而不用手指正面去接触?
答:当停电设备万一带电时,人手和胳膊会自然由怀中抽缩,这要比人手正面接触导体较安全。
19、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答:(1)停电;(2)验电;(3)装设接地线;(4)悬挂表示牌;(5)装设遮拦
20、为什么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答:鼓引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的目的,是为了在完成安全措施以后,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感。确保万无一失所采取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把关"措施。因此,必须在完成各项安全措施之后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21、什么叫频率稳定?
答:指系统突然出现大的有功不平衡后,能否通过热备用出力或自动切除部分负荷来维持全系统或解列后的子系统的频率使不降到危险值以下,而在统一的频率下稳定运行。
22、照明线路常见的故障有哪些?
答:主要有短路、断路和漏电三种。
23、电流通过人体造成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答:由于电流通过人的肌体,伤害了管理心脏和呼吸机能的脑神经中枢,致使心脏的正常工作遭到破坏,呼吸停止,从而造成死亡。
24、影响触电伤亡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答:(1)电流通过人体的大小;(2)电流通过人体的时间;(3)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4)电流通过人体的频率;(5)触电者的身体健康情况。
25、怎样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答:(1)切断电源;(2)如切断电源有困难,可用干燥的木棍、竹竿或其他绝缘物体将电源挑开,或用带绝缘物体的钢丝钳剪断电线,使触电人脱离电源;(3)如果有人在较高处触电,应迅速拉开电源开关或用电话通知当地电业部门停电,同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切断电源后触电人从高处坠落。
26、桥式起重机(行车)发生事故有哪些原因?
答:(1)缺乏安全教育,在操作时精力不集中,或违章作业;(2)安全装置不全或失灵;(3)无操作证者开车;(4)机械发生故障,轨道偏置使天车出轨;(5)吊物捆扎不牢、起重绳折断等。
27、起重设备"十不吊"的内容是什么?
答:(1)斜吊不吊;(2)超载不吊;(3)散装物装的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6)吊物上站人不吊;(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28、起重设备为什么要进行技术检验?
答:起重设备一般是用来起吊重物并在空间进行移动的一种设备,由于其受力复杂,承载量大,万一发生故障,将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对新装、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技术检验。技术检验的主要内容包括:无负荷试验、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验。
29、什么叫不安全行为?说出几类不安全行为。
答: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如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使用无安全装置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未戴安全帽等。
30、机械伤害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1)工、夹具、刀具不坚固、不牢靠,导致物体飞出;(2)设备有缺陷,防护罩、防护挡板等缺损或被任意拆除;(3)操作现场杂乱,道路不通畅;(4)金属切削飞溅;(5)违章操作等。
31、机械设备的哪些部位应装设防护装置和安全装置?
答:在机械设备的传动带、明齿轮,接近于地面的连轴节、皮带轮、转动轴、飞轮、砂轮和电锯等危险部分,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对压力机、碾压机、压延机、电刨机、剪板机等压力机械的旋压部分都要有安全装置。
32、焊工在焊接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防止飞溅金属造成灼伤和火灾;(2)防止电弧光辐射对人体的危害;(3)防止某些有害气体中毒;(4)在焊接压力容器时,要防止焊接发生爆炸;(5)高空作业时,要带安全带和安全帽;(6)注意避免触电事故。
33、一般习惯以36伏为安全电压,人体长时间接触36伏电压会不会有危险?为什么?
答:有危险。因为人直接接触36伏电压时,都是处在痉挛以上和致颤以下这个区域,都是不一定安全的。36伏作为安全电压是有条件的,是有时间限制的,是相对安全,而不是绝对安全。
34、什么叫职业性危害因素?职业性危害因素分哪几类?
答:在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中存在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因素称之为职业性危害因素。
职业性危害因素可分为三类:一是化学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粉尘,二是物理因素,包括不良气象条件、异常气压、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噪音和振动等,三是生物因素,主要是微生物和寄生虫对人体所起的危害。
35、职业病的特点是什么?
答:(1)有明确的病因;(2)导致职业病的职业危害因素大多是可以检测的,而且需达到一定程度,才能致病;(3)在接触同样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4)有一定的临床症状;(5)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6)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
36、漏电保护器的功用是什么?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漏电保护器的功用主要是对有致命危险的人身触电提供间接接触保护。其适用范围是交流50HZ额定电压380伏,额定电流至250安。
37、粉尘对人体有哪些危害?
答:(1)局部作用,即对皮肤、角膜、粘膜等产生局部刺激作用,产生一系列病变;(2)中毒作用,即吸入有毒性粉尘,能在支气管和肺泡壁上溶解后吸收,引起中毒现象;(3)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包括尘肺、粉尘沉着症和呼吸系统肿瘤等。
38、如何预防矽肺病的发生?
答:(1)加强粉尘危害性宣传教育工作;(2)改进生产工艺,加速设备改造更新;(3)加强通风措施,对尘源进行密闭或局部抽吸;(4)定期检查粉尘作业工人的身体状况,对不适合从事该条件工作的工人及时调换;(5)加强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
39、基准面多少米以上为登高作业?登高作业的级别是如何划分的?
答:基准面2米以上为登高作业。登高作业分四级:一级登高作业2-5米;二级登高作业5-15米;三级登高作业15-30米;特级登高作业30以上。
40、制定防火措施应以什么为依据?
答:(1)防止人身伤亡;(2)保证财产安全;(3)确保生产顺利进行;(4)预防火灾苗头。
41、农电器材运输中,应注意什么?
答:在低压器材运输中,混凝土构件运输量较大。在混凝土构件中,以水泥杆运输量占比重最大,其次是线轴和配电变压器。水泥杆又是比较细长笨重的构件,更增加了运输的困难。若有疏忽,轻则设备受损,人员受伤,重则发生严重报废、伤亡事故。因此水泥杆的运输,必须加以特别重视。
42、《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规定,凡因哪些情况造成事故者,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答:(1)违反安全职责或企业生产责任制不落实;(2)贯彻上级和本单位提出的安全要求和反事故措施不利;(3)对颁发的重复性事故不能有力制止;(4)对职工安全培训不利,考试不严,造成职工不能安全操作者;(5)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6)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全或不合格;(7)重大设备缺陷未及时组织排除;(8)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违章作业。
43、为什么对装卸电杆要提出严格要求?
答:由于电杆都很圆直,尤其是水泥电杆表面光滑,重量又大,在装卸和搬运时最易滚动,如不注意,就可能伤人。在农电施工中,装卸电杆扎伤事故时有发生,为此规程特别提出要求,预防事故的发生。
44、《电力系统多经安全管理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多经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什么?
答:实现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火灾、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
45、《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规定新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哪些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答:新的运行人员和调度人员(含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规程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的步骤;200MW及以上机组的主岗运行人员,还应经仿真机培训合格。
46、为什么遇大雾、雷雨或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电杆上作业?
答:由于大雾降低了可视度,并使杆身表面变滑,容易造成工作失误或人身事故。雷雨时,线路上落雷的机会较多,危及工作人员安全。大风时,由于外力作用,可能发生断线倒杆事故。故在上述天气情况下,严禁在电杆上作业。
47、《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电力生产企业、车间(工区)、班组的安全目标是什么?
答:(1)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事故;发、输、变、配电事故率,机组非计划停运次数,可用系数及供电可靠率均符合上级要求;(2)车间(工区)控制障碍和轻伤,不发生重伤和事故;(3)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不发生障碍和轻伤。
48、电力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的九项技术监督制度是指什么?
答:指绝缘监督,金属监督,化学监督,热工仪表、电气仪表监督,电能质量监督,继电保护监督,节能监督,环保监督制度。
49、在安全生产中如何贯彻重奖重罚原则?
答:在安全生产中应贯彻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造成事故责任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50、何为违章作业?
答:在电力生产、施工中,凡违反国家、部或主管上级制订的有关安全的法规、规程、条例、指令、规定、办法、有关文件,以及违反本单位制订的现场规程、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指令而进行工作,称之为违章作业。
51、架设临时线路的要求是什么?
答:架设临时线路时,必须经安技部门批准,在规定使用期满后应立即拆除。临时线应使用合格的设备和器材,其长度不得超过10米,离地面高度不得底于2.5米,有关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等安全措施,临时架空线长度不超过500米,离地面高度不应低于4---5米,与建筑物、树林或其它导线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米。
52、电气设备发生电弧起火等,如何认定事故?
答:电气设备,例如高压断路器爆炸,由于电弧起火,引燃绝缘和绝缘油,弧光引起相临的断路器和表盘等损坏,在电业内部定为设备事故,如果失火殃及其他设备、物资、建筑物时,则规定为电力生产火灾事故。
53、电力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1)自觉遵守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并监督执行;(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与安全有关的各种法规和规程制度;(3)及时反映和按规程规定处理一切危及人身和设备系统安全的情况;(4)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5)有权拒绝接受和执行有明显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重大损坏的违章指挥;(6)对上级单位和领导人的决定和命令有异议时有权提出意见;(7)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日活动;(8)积极参加技术革新、科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4、现场工作人员应学会哪些急救方法?
答:应学会触电、窒息急救、人工呼吸,并要熟悉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55、接地线拆除后,是否可再登杆工作?
答:接地线拆除后,应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登杆进行任何工作。
56、触电伤员脱离电源后,应如何处理?
答:(1)触电伤员若神志清理,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和走动;(2)触电伤员若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钟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其头部;(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并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抢救。
57、创伤急救的原则是什么?
答:原则上先抢救,后固定,在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和污染,需送医院的,应做好保护措施后再送。
58、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哪些必要的消防设备?
答:备有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和其他消防工具。
59、工作场所,禁止存储哪些易燃物品?
答: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等。
60、家用电器失火的主要原因?
答:电器短路、超负荷、漏电、线路接触不良。
61、对工作人员的着装有哪些要求?
答:(1)工作服布不应该是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衣料制作;
(2)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
(3)女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禁止穿裙子、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帽内;
(4)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6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其中有哪三不准?
答: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63、防火检查有哪几种形式?
答:有四种形式:基层单位的自查;企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检查;消防监督机关的检查;地区性的联合检查。
64、白线手套不是绝缘工具,戴它有何作用?
答:起防护作用,如防碰伤、砸伤、刮伤,及较小电弧的灼伤等。
65、燃烧分为哪几个阶段?
答:分五个阶段:初起阶段;发展阶段;猛烈阶段;下降阶段;熄灭阶段。
66、用电线路中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短路、电路超负荷、电路中产生大的接触电阻、保险装置不适合。
67、精密仪器、档案文物或机密文件、资料失火时用哪种灭火机扑救最好?为什么?
答:用1211或二氧化碳最好,因为这两种灭火剂灭火后不留痕迹,不腐蚀和损害燃烧物。
68、汽油之所以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其主要因素有哪些?
答:主要是因为汽油易燃、易爆、易蒸发、易产生静电、易受膨胀、易流动扩散、易沸腾突溢。
69、单位专职或义务消防队要做到哪"五熟悉"?
答:熟悉重点部位、熟悉建筑结构、熟悉道路水源、熟悉火灾危险性、熟悉灭火措施。
70、为什么烟头能引起火灾?
答:因为烟头的表面温度在摄氏200--300度,中心温度高达摄氏700--800度,而木材的燃点一般在摄氏200--300度。烟头扔到木材或其他易燃物上就会起火或慢慢引燃,如不及时发现,就会引起火灾。
71、企业单位内部的三级消防安全管理指的是哪三级?
答:厂防火安全委员会(或安全生产、或综合治理委员会);车间安全小组;班组安全员。
72、易燃易爆设备的操作者应做到"三好、四会",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三好是:管好设备,用好设备,修好设备。四会是: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会灭火。
73、企业单位对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应以哪些方面为重点?
答: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方面,二是防火、灭火知识技能方面。
74、什么叫火险隐患?
答:所谓火险隐患,是指生产和生活中有可能直接造成火灾危险,或发生火灾后可能阻碍影响灭火工作顺利进行等不安全因素。
75、电力系统稳定的分类简单分有哪几类?
答:从广义上来说,可分为:功角稳定、电压稳定、频率稳定。从考察时间上可分为:短期稳定、中期稳定、长期稳定。
76、物质燃烧必须具备哪几个条件?
答:必须具有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三个条件。同时三者相互发生作用才能发生燃烧。
77、氧气、氢气、氮气和二氧化碳气瓶各是什么颜色?
答:氧气瓶是天兰色的,氢气瓶是深绿色的,氮气瓶是黑色的,二氧化碳气瓶是铝白色的。
78、电力行业的第一防火责任人是谁?
答:电力生产企业的厂(局)长是本企业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消防工作。
79、火灾原因一般分哪七类?
答;放火、玩火、违反操作规程、设备不良、生活用火不慎、自燃、违反电器安装使用安全规定。
80、什么叫防火检查?
答、防火检查是发现和消除隐患,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也是发动群众共同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在整个消防工作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防火检查就是要深入现场,对防火的对象和设施查个明白,发现不安全因素,追个究竟,求的彻底解决。

4、安全生产法律有哪些

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我是山东的,大体就一下这些,都是最新整理出来的,2011年。希望有帮助。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7、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9、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0、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11、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1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3、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4、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15、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16、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17、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18、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19、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20、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2、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23、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2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25、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6、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28、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
29、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30、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1、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32、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33、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4、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35、 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36、 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
37、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38、 山东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
39、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40、 山东省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督办制度暂行规定
41、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42、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43、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44、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45、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46、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47、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4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49、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50、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51、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52、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53、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5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6、山东省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是一个吗

没有山东省安全生产来法,只有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中国山东网 1月18日上午,山百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会后,省人大常委度会办公厅召开知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春田、省安监局副局长赵卫东进行解读道。

与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相关的资料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安全生产

电厂安全生产建议

2021-1-3 19:09:14

安全生产

宣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1-1-3 19:09:22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