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投标书样本
第一部分
tgxxb013
2012/3/4 Sunday
投标保证书
尊敬的业主-上海徐强置业有限公司
很高兴得到贵公司信任,获得参加强生花苑二期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理服务的投标竞争机会,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对贵公司友好相待,表示衷心感谢。
我公司承诺如下:
1、维护业主利益,协助业主做好工程投资管理与工程进度协调。
2、以我公司上级主管上海市区县工业管理局建筑设计院为后盾,积极协助业主做好本工程的扩初与施工图的会审工作,以积极的态度对本工程从设计到施工和日后的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我公司将组建一支既有技术理论知识又有工程实践经验以及各专业配套齐全的一套监理班子进驻现场,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的跟踪监理,严格执行监理程序,保证监理班子人员相对稳定,未经业主同意,不随意撤换人员。
4、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守则及制度,严禁向施工单位介绍分包队伍及建材商。禁止向承包商及材料供应商索取财物,一经发现,除名处理。
5、工程现场实行计算机辅助管理,信息及时,各种资料齐全,分类归档完整。为保证该工程项目质量目标为优良。我公司在管理上、技术上对项目现场监理人员进行新规范、新标准、新材料、新工艺的学习,提高监理水平,为保证本工程项目圆满竣工,我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理合同和有关承诺,以优质的服务回报贵公司的信任。
建设工程监理(施工)投标简况表
工程名称:
监理
组人
员数总/副总监理工程师简况安全监理简况监理费附加工作
酬 金
元/日*人额外工作
酬 金
元/日*人
姓名/年龄/
专业/性别职称/总
监证号每周驻工地
时间(下限)姓名/年龄职称/性别证号
9总
监何伯行
59岁建筑 男工程师
沪建监字1495号5施金龙
57岁工程师
男沪安监字1165号58万元120120
副
总
监熊 耀
36 岁工民建 男工程师
建(沪)监工字980640号3
总监同时任其他项目施工监理情况及其他说明:
无
说明:
投标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2001年 7月
投标书综合说明
我公司很荣幸地应上海徐强置业有限公司邀请参加了强生花苑二期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监理投标。
一、本公司简况说明:
上海集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五年。是经上海市建委批准,具有暂乙级资质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其前身为上海市郊县工业管理局建筑设计院监理部,监理公司具备承接各类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公共建筑、装饰等工程的监理和工程技术咨询,具备承接各类监理业务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
监理公司目前拥有各类专业人员三十九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有十人,具有中级职称的有十五人,具有初级职称的十人。国家级及上海市注册监理工程师六名,监理师十八人。监理公司以投资单位建筑设计院作后盾,技术力量雄厚。
多年来,监理公司依托建筑设计院发挥技术上的优势,本着科学、公正、廉洁、求实的单位宗旨,发扬开拓、创新、勤奋、敬业的单位精神,为用户服务,先后承接了一系列住宅、厂房、大型装饰工程的监理业务,公司监理的工程项目多次获得上海市"浦江杯",圆满地完成了业主委托的监理工作,受到业主的广泛好评。
二、监理大纲编制说明(技术标):
1、技术标的编制是以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说明的施工监理工作范围和施工监理服务内容为依据,以监理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监理为重点,确保工程质量目标达到优良等级以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达标。
2、因为招标文件中说明的施工监理范围和施工监理服务内容中,招标单位对投资控制(已完合格工程的计量)和进度控制未委托监理单位提供服务。所以在技术标书中没有编制这二个控制措施,但是我们在实际监理工作中,能以积极态度配合协助业主做好已完合格工程的计量和工程进度的协调。
三、商务标说明:
1、监理费用计算依据是以沪建建管(95)第0200号文件规定。
2、如监理工作范围与服务内容额外工作和附加工作数量小,我公司可给业主提供免费服务。
3、因本工程造价为暂定价,所以监理费用也是暂定取费。等工程造价正式确定后,监理费用按实际工程造价的比例计取。
四、监理公司说明:
1、本公司认真研究合同中的条文规定,认为合同条理清楚,职责分明,我监理在工作中坚决以监理合同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2、如非监理方原因造成监理时间的延长及工程造价增大,如延长时间短,工程造价增加少,我公司可不增加监理费用。如延长时间较长,工程造价增高较大,我公司本着互惠互利在不低于我公司成本价的原则下,按合同有关规定与业主商定。
五、请业主为我公司现场监理提供办公室、监理值班人员宿舍二间,约计40平方米左右,电话一部,其他办公设施及监理常用设备由我公司自备。
监理大纲是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监理合同签订后,我公司派驻工程项目监理班子认真、具体、详细地编制监理工作规划与各专业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严格监理工作程序,与业主密切配合,督促承包单位,确保本工程安全、如期、优质、低耗、圆满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技 术 标
工程概况
一、工程建设单位:上海徐强置业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强生花苑二期工程
三、工程建设地点:天钥桥路1162号
四、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2500平方米,结构类型:框剪/砖混
五、工程造价(暂定):4496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建筑概况:
本期工程建造一栋八层、一栋九层、二栋十一层、二栋二十四层,地下停车库一座。
八、工程特点:
1、本工程近万体馆,社会影响大。
2、本工程为一字型连体建筑,长度较长。施工场地狭长,本工程所有运输及服务车辆全部仅靠天钥桥路一个出入口,工程现场管理中需要全局性统一协调,保证各种车辆进出畅通。
3、整个小区绿化、道路管线控制复杂,景观要求高,在整个小区分阶段、多工种施工中,在工程质量监控中,需做全过程、全局性统一协调工作。
基于以上特点,我监理公司应着重在总体控制上大力帮助、支持总包单位对整个工程的技术、测量、质量、进度、材料的统一管理。严格防止各分包单位各自为政、互不相让,影响大局,一旦出现这种苗头应及时制止。
九、建设周期:
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2001年8月1日~2003年12月30日,建设周期为29个月。
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范围为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及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其中施工阶段包括:
一、地基与基础等所有地下工程施工阶段。
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三、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阶段。
四、建筑一次装饰、屋面工程及楼地面与门窗安装工程阶段(不包括二次精装修)。
五、小区总体施工阶段。
六、竣工验收阶段。
施工监理服务内容
一、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1、参加总包和分包单位资质评审会议,审核其施工质量、管理能力汇总资料后,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评议报告。
2、认真消化,熟悉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说明资料,了解设计要求。审查图纸有无差错或表达不清的地方,对工程关键部位和施工难点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3、参加施工现场协调会,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各施工单位、测试单位、管线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4、协助并配合建设单位图纸、设计方案的送审,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建设单位向市政府各管理部门办理本工程的申报手续。
5、督促承包方建立并实施施工和质保管理制度,及时向承包方提议改进。
6、审核承包方和分包方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及场地布置方案,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经批准后,督促其实施。
7、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样板和设备质量。严格禁止承包、分包单位使用未审查合格的以上四类建安材料及设备。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提议进行测试和更换。材料设备订货前,审查厂家资质和产品准用的证明资料。材料设备进场后,做好工程现场验收。
8、督促承包、分包单位按时进行定期材料测试及提交报告。做好材料见证取样工作。
9、严格督促承包单位按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合同条件和设计要求施工,达到优良质量。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质量保证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10、验查工程所有分部施工质量(包括隐蔽部分),并做好验收结果记录。如不合格严格禁止进行下一道相关工序,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11、执行国家有关施工安装的质量检验报表制度。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质量检验程序的规定认真填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交验的有关施工质量报表,应进行审查和认定。
12、对设计修改(包括施工单位的技术变更,业主和监理对设计的修改意见)应通过设计单位。
13、监理工程师会签各种设计变更,应着重审查对工程质量是否有不利影响。如发现有不利影响时,应明确提出监理意见,必要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14、因质量事故发生纠纷和索赔,应协助处理及提出意见。如果施工中发生施工单位与供货单位在材料或设备之坏损原因上有争议时,监理单位应协助调解。
15、组织承包单位及时进行阶段性工程检查及施工初验,对工程施工质量提交评估报告及施工缺陷修补明细表,督促承包单位按表修补及进行复检,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工程质量记录和验评报告。
16、督促承包单位提交及审核机电工程及设备的测试及调试方案。组织测试和调试实施及向建设方提交报告。
17、按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约定的时间督促承包单位按时完成整理竣工文件及技术档案资料。
18、督促承包单位向质量监督站申报核验。
19、协助建设单位取得竣工物业使用及运作许可及有关文件。
二、保修阶段质量控制:
1、在保修期内,与建设单位经常保持联系,按建设单位通知进行回访,鉴定质量问题的责任,按有关规定、标准及工程合同要求,督促承包单位进行保修及进行复验,使其达到规定的质量。
2、保修期内,按有关文件规定及标准向建设单位做出最后质量总结报告。
三、合同管理:
1、施工阶段:
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按业主要求,派项目总监或合同负责人参加工程有关会议并与业主现场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对业主的决定、要求迅速做出反馈信息。
就中国和上海市工程项目合同和工程质量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惯例等提供咨询服务。
向业主提供中国和上海市政府及有关单位颁布的涉及工程合同、工程项目的规定等有关资料。
2、竣工保修阶段:
协助业主处理施工过程中及竣工结算中发生的合同纠纷或索赔事宜。
对有关项目在结算、决算过程中出现的合同外工作工程费用项目,依据国内与上海市的规定、惯例提供咨询服务。
四、施工安全与卫生(包括文明施工):
1、协助总包单位从规章制度和组织上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2、督促总包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制度、例会制度、统计和分析报告制度。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同时审核是否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现场监理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督促有关人员限期解决;督促总包单位执行政府有关工地现场文明达标的规定,并进行检查,督促整改。
五、信息管理:
1、配合本工程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2、运用电脑进行本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本工程项目的信息服务,定期提供各类监理报表。
3、参加工程例会。
4、督促施工、监测、试验、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及时提交规定的工程技术和作业资料。
六、组织协调:
1、组织协调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参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各单位的配合关系、协助业主处理有关问题。
2、督促总承包单位协调其各分包单位的关系。
3、协助建设单位处理各种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纠纷事宜。
七、其他服务:
1、本公司是属建筑设计院主管的监理公司,对本工程扩初设计阶段,可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协助业主做好备案制竣工验收工作。
3、认真研究施工图,从设计到施工以积极的态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4、配合、协助、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对本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竣工资料归档,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实际施工情况正确做好工程竣工图。
监理工作的依据
一、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设计单位提出的施工图及设计文件。
三、有关部门提供的规划红线图、地形测量图、市政管线图、地区气象资料等。
四、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合同、监理规划与细则及建设方颁布的授权(监理)书。
五、依法成立的施工承包合同和材料设备订购合同、制作合同等。
六、有关的施工规范、规程、标准。
七、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建筑项目许可证和有关部门的"项目登记卡"。
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如经批准的事故组织设计、工程变更、不超出合同范围前提下的业主正当需求等。
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按照本公司宗旨,在监理过程中,忠诚地为业主服务。以我公司的技术水准,积极地提出优化意见。抓事前控制,为业主当好顾问。
严格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督促承包单位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设计图完美反映建设单位的意愿,满足业主对工程的使用要求。
根据合同委托的监理范围的职权,从组织和管理的角度采取技术和法律手段,协助业主确保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工期目标、质量目标的最合理实现,即通过项目目标规划和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使本工程项目的实际建设周期不超过计划周期,实际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标准。
派出强有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监理班子,与业主代表积极配合,按时或提前提交项目监理咨询意见和报告。
监理工作的目标
进度控制目标── 协助业主确保本工程项目的实际建设工期不超过预定目标,工程的建设工期不超过29个月。
质量控制目标── 创优良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无重大伤亡事故,争创文明工地。
企业经营目标── 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开拓建设监理市场。
监理组织机构
一、工程项目现场监理部组织机构管理与质保体系网络图:
二、现场监理班子名单
姓 名年龄学历职务专业职 称监理证书
何伯行59中专项目总监建 筑工程师上海市注册监理工程师
施金龙57大专安全监理建 筑工程师监理师、安全监理师
熊耀36大学副总监工民建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张 馨35大学土建监理兼测量监理工民建工程师监理师
毕 军33大学土建监理兼材料监理工民建工程师监理师、材料见证证书
朱永华39中专电气监理兼材料监理电 气助 工监理师、材料见证证书
章建华52中专给排水监理给排水助 工监理师
杜仰明54大学设备监理暖通高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范雅英45大专资料管理员档 案助 工监理员
三、阶段监理人员工作分布:
施 工 实 施 阶 段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修设备安装室外总体竣工验收
合同管理√√√√√√
组织协调√√√√√√
信息资料√√√√√√
测量√√√√√√
结构√√
建筑装修√√√√
材料检测见证√√√√√√
给排水√√√√√√
建筑电气√√√√
备注:
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是根据项目情况派相应专业监理人员对保修阶段的返修工作实行现场监理。
监理单位与建设、施工和设计单位的关系
一、监理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1、依据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在建设单位所授权限的范围内独立开展监理工作,处理有关监理事宜。遇有涉及工期、费用等重大质量或技术问题时,监理单位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由其会同有关方面做出决策后,再由监理单位出面处理。
2、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发现涉及质量等工程问题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或施工技术等问题的处理意见,通过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代表向施工单位提出,并督促其安排。
二、监理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1、监理与施工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并按监理要求提供必要文件、资料和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报告。
2、设单位须将委托授予监理单位的权限范围通知施工单位,并请施工单位理解支持监理工作,给监理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三、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1、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是工作关系。设计文件包括图纸、技术说明、设计变更通知等是监理的依据,监理单位应全面贯彻设计意图,严格监理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对设计图纸有疑问,建议或由于地质情况、施工现场环境条件等的变化,需要变更设计时,均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洽商,设计单位作出修改,监理单位无权变更设计。
2、设计单位在现场发现施工质量、施工技术等问题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由监理单位出面督促施工单位执行。
监理单位与各有关单位关系图
监理工作程序
一、监理工作标准:
1、施工准备阶段:
(1)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3)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纸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协助作好优化和完善设计工作。
(4)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
(5)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意见。
(6)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连施工单位之间的测量资料、桩橛等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通情况、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固桩进行审查。对重点工程部位的中线、水平控制桩进行复查。
(7)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审批一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业主核备。
二、施工阶段:
(1)工程质量监理:
a、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要派监理人员驻地跟踪监理,签署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b、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出监理记录。
c、检查确认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并应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合格、齐全,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d、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严格执行承发包合同。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
e、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f、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建议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不定期地进行抽验,保证度量资料的准确。
g、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工和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
h、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对大、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它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和通知甲方。
2、工程进度监理:
(1)监理的重点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延误,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对控制工期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2)监理站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业主报告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3)工程投资监理:
a、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季、年度验工报表,认真核对其工程数量,做到不超验、不漏验,严格按现行文件规定办理验工计价签证。保证验工签证的各项质量合格、数量准确。签证上报业主以拨款。
b、建立验工计价台帐,每季度向业主报送一次,每季某末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一次,核对清算后资料报业主一份。
c、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处理达标前,不予验工计价。
d、按业主和监理合同的规定审核变更设计。
(a)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审批Ⅲ类变更设计,并建立台帐,每月列表报业主(附审批变更设计通知单)。
(b)设计、施工单位对Ⅰ、Ⅱ类变更设计进行会审后,提出审查意见,并报业主审批。
3、竣工验收阶段:
(1)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2)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3)负责工程初验,并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交接验收工作,审查工程初验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这个分百数的分配权重是业主自己确定的
举例:
监理资信、业绩 10分
监理大纲度与措施 30分
人员素质与机构 15分
监理报价 35分(其中综合人内月单价为30分,综合人月数为5分)
服务容承诺 10分
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
监理的方法:
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方法是由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构成的有机的方法体系。
(1)目标规划
目标规划是指围绕工程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进行研究确定、分解综合、计划安排、制定措施等项工作的集合。目标规划是目标控制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做好目标规划工作才能有效地实施目标控制。
工程项目目标规划过程是一个由粗而细的过程。它随着工程的进展,分阶段地根据可能获得的工程信息对前一阶段的规划进行细化、补充和修正,它和目标控制之间是一种交替出现的循环链式关系。
(2)动态控制
动态控制是在完成工程项目过程中,通过对过程、目标和活动的动态跟踪,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信息,定期地将实际目标值与计划目标值进行对比,如果发现或预测实际目标偏离计划目标,就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以保证计划总目标的实现。
动态控制贯穿于整个监理过程中,与工程项目的动态性相一致。工程在不同的阶段进行,控制就要在不同的阶段开展;工程在不同的空间展开,控制就要针对不同的空间来实施;计划伴随着工程的变化而调整,控制就要不断地适应计划的调整;随着工程的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控制者就要不断地改变控制措施。监理工程只有把握工程项目的动态性,才能做好目标的动态控制工作。
(3)组织协调
协调就是连接、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组织协调就是把监理组织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和处理,对所有的活动及力量进行连接、联合、调和的工作。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不断进行组织协调,它是实现项目目标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
组织协调的内容很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1)人际关系的协调。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人际关系、项目组织与本公司的人际关系、监理组织与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主要解决人员和人员之间在工作中的联系和矛盾。
2)组织关系的协调。主要解决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与配合问题。
3)供求关系的协调。包括监理实施中所需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信息等供给,主要解决供求平衡问题。
4)配合关系的协调。包括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以及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科学研究、工程毗邻单位之间的协调。主要解决配合中的同心协力问题。
5)约束关系的协调。主要是了解和遵守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制度方面的制约,求得执法部门的指导和许可。
(4)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指监理人员对所需要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处理、存储、传递、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和。信息是控制的基础,没有信息监理工程师就不能实施目标控制。监理工程师在开展监理工作时要不断地预测或发现问题,要不断地进行规划、决策、执行和检查,而做好这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相应的信息。
在工程项目控制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资料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项目设计阶段所拥有的原始信息资料;第二类是运行过程反馈的实际信息资料;第三类是对上述两种信息资料加工处理而形成的比较资料。为了获得全面、准确、及时的工程信息,需要组成专门机构,确定专门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
监理工程师进行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设计一个以监理为中心的信息流结构;确定信息目录和编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等。
(5)合同管理
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主要是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合同管理对于监理单位完成监理任务是必不可少的。工程合同对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方建设行为起到控制作用,同时又具体指导工程如何操作完成。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合同管理起着控制整个项目实施的作用。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应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协助业主签订有利于目标控制的工程建设合同;对签订合同进行系统分析;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检查;做好防止索赔和处理索赔工作。
监理的程序: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
(一)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
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监理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是业主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 理工程师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组建,并在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执行中进行及时的调整。
(二)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其内容将在第六章介绍。
(三)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有关内容将在第六章介绍。
(四)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
(1)工作的时序性。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
(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由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
(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五)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六)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贵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如在合同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七)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其一,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其二,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1)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或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关系的经验等;(2)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2.权责一致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这种权力的授予,除体现在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之中,而且还应作为业主与承建单位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条件。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明确业主提出的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后,应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应的授权,达成共识后明确反映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及建设工程合同中。据此,监理工程师才能开展监理活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方向业主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在委托监理合同实施中,监理单位应给总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严格监理,就是各级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的目标,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进行严格监理。
监理工程师还应为业主提供热情的服务,“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由于业主一般不熟悉建设工程管理与技术业务,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多方位、多层次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但是,不能因此而一味向各承建单位转嫁风险,从而损害承建单位的正当经济利益。
5.综合效益的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 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只有在符合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条件下,业主投资项目的微观经济效益才能得以实现。
监理规划是业主确认监理单位是否全面、认真履行工程建没监理委托合同的重要依据
作为监理的委托方,业主需要而且有权对监理单位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情况进行了解、确认和监督。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是否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主要说明性文件,它全面地体现监理单位如何落实业主所委托的各项监理工作,是专业主了解、确认和监督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重要资料。
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是指导项目监理组织全面开展监理工作,它的内容随着工程的属进展而逐步调整、补充和完善,它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反映了项目监理的全貌,是监理过程的综合性记录。因此,监理单位、业主都把它们为重要的存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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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0年一月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
发包人: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 份,各执 ____ 份。
发包人: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号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至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监理规划及监理大纲都应提交甲方审核的。
监理大纲是在监理投标来阶段交给招标人进行评审的资料,用来取得项目服务资格。
监理大纲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过程中为承揽到工程监理业务而编写的监理技术性方案文件。根据各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实际,阐述对该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理解,提出工程监理工作的目标,制定相应的监理措施。写明实施的监理程序和方法,明确完成源时限、分析监理重难点等。
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合同签署后,提交甲方进行审核的资料。
监理规划是项目监理组织实施监理活动的行动纲领。它明确规定,项目监理组织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应当做哪些工作?由谁来做这些工作?在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做这些工作?以及如何做好这些工作?对监理活动作出全面、系统的安排。项目监理组织只有依据监理规划,才能做到全面的、有序的、规范的开展监理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
(一)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
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监理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是业主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 理工程师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组建,并在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执行中进行及时的调整。
(二)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其内容将在第六章介绍。
(三)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有关内容将在第六章介绍。
(四)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
(1)工作的时序性。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
(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由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
(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五)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六)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贵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如在合同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七)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其一,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其二,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1)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或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关系的经验等;(2)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2.权责一致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这种权力的授予,除体现在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之中,而且还应作为业主与承建单位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条件。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明确业主提出的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后,应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应的授权,达成共识后明确反映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及建设工程合同中。据此,监理工程师才能开展监理活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方向业主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在委托监理合同实施中,监理单位应给总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严格监理,就是各级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的目标,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进行严格监理。
监理工程师还应为业主提供热情的服务,“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由于业主一般不熟悉建设工程管理与技术业务,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多方位、多层次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但是,不能因此而一味向各承建单位转嫁风险,从而损害承建单位的正当经济利益。
5.综合效益的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 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只有在符合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条件下,业主投资项目的微观经济效益才能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