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11月以来7起行政处罚决定
摘要 【外汇局公布7起行政处罚决定 拉卡拉被罚83.87万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近日在官网公布了几起针对外汇违规市场主体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其中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超限额购付汇,被处罚款83.87万元。(央视新闻)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近日在官网公布了几起针对外汇违规市场主体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其中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超限额购付汇,被处罚款83.87万元。
根据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被处罚款2943.26万元。
2、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超限额购付汇,被处罚款83.87万元。
3、北京奥中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人民币罚款。
4、北京悠联货币汇兑有限公司,因错报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数据,错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月报表数据,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人民币罚款。
5、易宝支付有限公司,因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超限额购付汇,被处罚款36.06万元。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因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6782.64元人民币,并处40万元人民币罚款。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因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6442.88元人民币,并处60万元人民币罚款。
【延伸阅读】
新京报记者11月26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官网获悉,拉卡拉因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超限额购付汇,被处以罚款83.87万。
拉卡拉对记者表示,本次受处罚的违规之处在于:汇出学费超过五万美元的部分金额应提前报备外管部门,而上游公司为了刻意回避报备,进行金额拆分及分批次汇出。公司在发现后第一时间与其终止合作,并迅速完善了内控制度和流程,从软、硬件等方面均进行了全面提升。公司会深刻接受教训,对上游提供的材料和数据全面加强审核。
上周,拉卡拉参股公司考拉征信被曝出涉嫌倒卖个人信息非法获利,深交所对拉卡拉下发关注函。拉卡拉在回复函件中称,考拉征信去年已被立案,拉卡拉不能控制、实际支配考拉征信,拉卡拉也不存在利用个人征信信息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形。考拉征信涉嫌经营违规事项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来源:新京报网)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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