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4.1.2墙体工程
(1) 承重结构墙体为钢筋混凝土墙体
(2)非承重的外维护墙体,二层钢结构区域内隔墙,采用墙体材料为加气混凝土砌块(容重为700kg/m3)用M5混合砂浆砌筑,未特殊注明,均为200mm厚。
(3)建筑物内的轻隔墙为8孔以上烧结页岩空心砖,用M5混合砂浆砌筑,未特殊注明,均为200mm厚。
(4)地下室、厨卫及各层楼地面以上0.6m范围内的填充墙为页岩实心砖,用M5水泥砂浆砌筑,未特殊注明,均为200mm厚
(5)墙身防潮层在室内地坪下约60mm处做20mm厚1:2水泥砂浆内加3-5%防水剂,室内地坪标高变化处防潮层应重叠搭接,并在有高低差埋土一侧的墙身做20mm厚1:2水泥砂浆防潮层。
(6)凡填充墙与框架柱间应加φ1@20,300mm宽钢丝网抹灰。
(7)各设备管井内用20mm厚1:2.5水泥砂浆随砌随抹,风井内壁应压平
抹光。
(8)排烟井内壁1/2砖厚采用100mm厚耐火砖砌筑。
4.1.3防水防潮做法
(1)地下室防水工程执行《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和地方的有关规程和规定
(2)屋面防水等级为II级,地下车库防水等级为二级,其余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
(3)地下室墙身采用120厚砖墙+水泥基渗透型结晶防水材料+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S6)穿墙管道应加设套管并密封,并严格安装《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施工。
(4)防水砂浆内加入水泥用量5%的有机硅防水剂。
4.1.4屋面防水
(1)本工程为二类高层建筑,设计防水等级II级,设计耐久年限15年。
(2)屋面保温采用30mm厚挤塑板
(3)屋面防水材料选用SBS防水卷材,防水卷材其粘结剂及施工方法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4)屋面排水坡度采用陶粒混凝土找坡,坡度2%
(5)屋面分隔缝: 横缝:参西南03J201-1 P13○8; 纵缝:参西南03J201-1 P13○3屋脊分隔缝:参西南03J201-1 P13○11
(6)屋面泛水:参西南05J/T303 P23○49
4.1.5外墙
外墙采用浅灰色花岗石,作法安装应执行《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4.1.6门窗工程
外墙门窗采用白色中空玻璃;玻璃面积大于1.5平方米及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幕墙,室内玻璃隔断,玻璃门均采用安全玻璃,并经安全计算后方可安装,安全玻璃使用范围尚应满足《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要求。
4.1.7内装修工程
内墙装修工程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楼地面部分执行《建筑地面设计规范》,所有墙柱阳角应先用1:2水泥砂浆抹高1800,再做面层,踢脚线高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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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0余页,编制于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