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目录
- 第一章 总则…………………………………………1
-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
- 第一节 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制度……………………..2
- 第二节 现场机械管理奖罚制度……………………..4
- 第三节 现场电气安全奖罚制度……………………..5
- 第四节 脚手架工程安全奖罚制度…………………..7
- 第五节 三宝四口临边防护安全奖罚制度…………..8
- 第六节 现场文明施工奖罚制度……………………..9
- 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10
- 第四章 安全、质量考核………………………………11
内容简介
第一章 总则
随着建筑行业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安全与质量凸显其重要性。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严抓质量管理,切实加强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并针对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奖罚(暂行)规定》。
本规定从二00八年一月起执行,公司质安部对所属项目部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自觉遵守规定且成绩显著的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情节严重触及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规定执行过程中,公司质安部承诺,我们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所属项目部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中依据本规定进行奖罚,奖罚流程如下:质安部签发的奖罚单据经由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后移交财务部,罚款由财务部从划拨给项目部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纳入安全生产专用基金,奖励亦由此基金拨付。相关项目部对质安部的奖罚均有申辩权,如若对奖罚不服,均有权向上级领导申诉。
规定下发至项目部后,望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及工程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节 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第一条 工程开工之前,项目部需向公司工程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同意,如不及时报送,一经查出对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如报送而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第二条 工程开工及每道工序工作之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的工种、项目不齐全、交底手续不完备的,罚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