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监督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三、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措施,并监督其执行,严禁违章指挥。
四、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五、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或领导。
六、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项目部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负技术责任。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四、编制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及时上报,经批准确定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环节,预防施工中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六、主持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运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七、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八、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先学会识别你的工作范围之内的危险因素,危险隐患。围绕着这些因素展开思路逐条说。主要是防止隐患变成事故。预防措施。具体到各个岗位叫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都可以在网上找找,但操作规程得根据你们公司的生产实际来制定啊
1、不同应用群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车间工人的规范操作,安全管理责任制是领导的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同内容表明,职工在计划、安排、检查、总结、评价安全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计划、安排、检查、总结、评价生产(即:“五同时”制度)。
以及生产、技术、设计、供销、交通、金融等企业的有关专职机构,各企业对各自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要求负责,各企业要加强劳动保护机构或者专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所从事的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表明,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组组长由本单位领导任命,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利于提高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责任感,调动他们的安全生产积极性。
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由行政主管部门、采区、车间、班组(工段)和个人组成,各司其职,各司其职。安全与生产无关。
它反映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只有从上到下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明确。安全管理制度赋予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由全体共同承担,使安全工作形成一个整体,不能利用生产中的各种事故隐患,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因此,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在实施过程中要把责任、权利和利益结合起来。
(4)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扩展资料:
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一系列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条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长期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与措施。这一制度与措施最早见于国务院1963年3月3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
《五项规定》中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各自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必须加以明确的规定。
《五项规定》还要求: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制度)。
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在各自的企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企业单位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
企业单位各生产小组都应设置不脱产的安全生产管理员;企业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项目部及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及劳务分包方。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批准。
3.2项目安全总监负责安全责任制度的审核,并监督落实.
3.3有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3.4安质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和考核。
4.工作程序
4.1制定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按照项目机构、岗位设置制定各部门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4.2考核办法
4.2.1考核依据
以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作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依据,做到责权明确,问题分清。
4.2.2考核组织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由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经理由上级企业考核;项目副经理由项目经理考核;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部管理人员由考核小组考核。
4.2.3考核时间
项目部管理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4.3考核奖罚
4.3.1各级管理人员,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为优良;85分以下、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4.3.2各级管理人员每月考核成绩为优良的奖励责任人50元;考试成绩合格的不奖不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对责任人罚100元。
4.3.3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优良者,奖励200元;连续两个月不合格处罚150元;连续三个月不合格者处罚200元,并调离本岗。
4.3.4各部门的奖罚,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4.4考核记录
每月考核结果,记录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上。
4.5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5.1项目经理
(1)认真执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支持安全员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安全、保卫及消防组织,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主持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制度规定,决定奖罚。
(3)认真履行项目承包安全生产合同,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主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遇有突发或异常情况,立即停工,隐患排除后,再进行生产。
(6)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违章指挥,及时纠正员工违章作业,对冒险蛮干不听劝告者,有权做出处理。
(7)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调查、评价和控制,针对重大风险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8)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保护现场,做好抢救和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具体工作,按”四不放过”的要求,针对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9)必须按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必须用在项目安全生产上。
4.5.2项目安全总监
(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领导安全员开展工作。
(2)组织编制、审核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协助项目经理对队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和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审核纠正与预防措施,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技术交底齐全,落实到位。
(5)主持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违章指挥,及时纠正员工违章行为,对员工冒险蛮干不听劝阻者,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做出处理决定。
(6)负责项目工程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工作,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参加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7)发生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组织求援伤员,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5.3主管其他工作副经理
(1)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监督所管辖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安全职责。
(3)主持所分管部门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
(4)参加所分管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5.4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协助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3)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应用。
(4)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5.5 安质部部长
(1)根据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政策、法规、法令和制度,制订适合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对安全工作实施监督与管理。
(2)制订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安全保障措施,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3)定期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掌握作业现场安全状况,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制订重点工程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对本项目所有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评比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奖惩。
(7)负责安全生产的各种内业资料整理和上报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及各项资料。
(8)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做好各项记录。
4.5.6保障部部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做好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物资的验收取证工作,及时对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3)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出防范措施。
(4)对进场材料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立牌标识。
(5)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及时供应。
(6)对重点部位、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执行有关危险品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做好防火工作。
4.5.7工程部部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结合项目管理特点,制订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时,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6)参加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4.5.8计划部部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出防范措施。
(3)按安全保证计划要求把劳动保护技术经费列入到预算中去,并按计划支付。
(4)合理控制和使用劳动保护技术经费。
4.5.9财务部部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出防范措施。
(3)认真贯彻项目有关安全措施经费专款专用。
(4)保证事故隐患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资金到位,及时审核各类事故费用。
(5)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开支,保证项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费用。
4.5.9办公室主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协助项目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及时做好项目安全会议记录,对有关安全资料按要求及时下发。
(3)做好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和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
(4)做好工地及项目管理临时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5)对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的进出场进行记录,做好动态管理。
(6)加强对食堂及炊事员管理,对各种炊事用具、餐具按时检查。
(7)做好卫生管理工作,按规定落实防暑降温、防寒保暖措施。
4.5.6队长
(1)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带头遵守,不违章指挥。对本责任区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应同时布置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施工方案中所确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向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参加每周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检。
(4)认真学习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落实。
(5)负责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对作业人员操作技术的培训。
(6)对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作业。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风险危及人身安全时,除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外,同时应采取应急措施或暂停施工。
(7)发生轻伤事故,负责调查原因,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保护现场,提出防范措施,采取应急措施,并针对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8)参加施工中危险源辨识工作,落实纠正与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中各项要求,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4.5.7安全员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
(3)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参加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对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5)负责施工现场员工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及防护用品的监督和检查。
(6)协同资料员做好安全内业管理资料、记录工作,做到及时、真实、规范。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人,按奖罚办法给予处罚;对冒险蛮干的员工及时进行教育,对不听从者有权停止其作业。
(8)负责项目部危险源辨识工作,对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情况的监督。
(9)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做好记录、及时报告、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配合调查,并监督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
4.5.8资料员
(1)认真学习和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内业资料的有关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负责安全保证资料的管理,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审验、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归档资料达到标准要求。
(3)协助安全员做好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工作。
(4)负责每月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表和建立事故档案。
4.5.9质量员
(1)参加安全检查,发现与安全相关的质量问题,及时报告项目经理,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先停止作业,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同时告知安全员。
(3)严格执行质量施工工艺要求,对违反操作工艺规程的行为给予制止。
4.5.10技术员
(1)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负责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纠正措施。
(3)配合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4)推广使用“四新”时,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
(5)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参与事故调查,提出技术鉴定意见,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5.11机管员
(1)严格遵守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落实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包括自带和租赁)的进场验收和日常安全管理。
(3)负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和新型机械设备的技能培训,检查持证上岗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制止违章操作。
(4)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巡检,确保其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5)参加每周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6)监督、指导机械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认真填写各类机械档案资料。
(7)负责机械设备危险源辨识工作,针对重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8)发生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立即报告项目经理,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4.5.12器材员
(1)负责物资采购、储存、保管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类材料、大型工具、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进场验收时严格把关,做好发放记录。
(3)对易燃、易爆物品建立危险品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负责施工现场器材的安全巡检和参加每周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负责器材危险源辨识工作,针对重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4.5.13班组长
(1)严格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
(2)组织班组安全活动,负责向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研究安全措施。针对工人的思想状况、安全技术素质、体力情况制定具体安全注意事项。
(3)负责本班组作业区域的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负责本班组使用的机具设备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和其他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做到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负责督促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对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有权批评教育,对教育不改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5)参加处理由工长组织的上下工序、班组间的交接,并验收签字。
(6)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没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任务积极提出建议,对没有安全保障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并及时上报反映。
(7)发生事故要负责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为事故调查组提供可靠的事故资料。
4.5.14作业人员
(1)严格遵守项目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
(2)服从班组长领导,认真按照安全交底作业,服从工长和安全员的管理,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3)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时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
(4)搞好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面的整洁、卫生。
(5)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4.6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6.1安全管理部门
(1)负责相关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的监督、检查。
(2)负责汇总年度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督促财务部门按规定及时提取,对安全生产“五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监督落实。
(4)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5)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对项目部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6)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监督整改;对重大隐患和异常情况,应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制定应急措施,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7)参加工程项目和引进技术,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8)对劳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9)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员工执业健康体检和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10)组织开展安全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进行对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发生规律和对策的研究。
(11)会同工会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奖惩活动。
(12)负责本企业危险源汇总,分析,评价,针对重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13)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建立事故档案。参加事故调查与处理,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6.2 工程管理部门
(1)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应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在检查施工生产计划实施的同时,应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责成项目部制定纠正措施。
(2)负责对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3)召开生产会议和布置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研究和布置安全工作。
(4)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员工的劳逸结合,在生产任务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解决安全问题。
(5)参加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组织项目部制动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6)负责项目部有关生产中危险源的汇总,针对重大风险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到现场,参加事故调查,本着四不放过的要求,针对事故原因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监督落实。对责任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6.3技术质量管理部门
(1)认真执行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负责工程质量、技术工作中的质量管理。
(2)制定长远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技术计划措施时,应有安全技术的内容。
(3)编制或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4)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和参加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措施。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会审,在审核安全技术措施中对有关安全技术问题提出意见,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在验收工程质量时,应对使用功能的安全同时验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纠正措施,达到要求后再交竣工验收。
(7)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从技术上制定改进措施,并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8)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四新”,并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参与事故调查,在事故原因分析中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并从技术上分析原因,制定技术上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4.6.4财务管理部门
(1)根据企业审定的年度安全生产“五项”资金计划,提供资金保障,单设科目、专项管理,监督使用。
(2)负责年度安全生产“五项”资金完成情况汇总,列出分项科目,提供给企业领导,作为下半年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3)负责审核各类事故、事件处理费用并对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做好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存、取现金严格遵守财务规定,制定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
4.6.5设备器材管理部门
(1)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和器材的采购、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参加施工方案中有关施工机械设备和器材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3)负责特种机械设备初检、报验工作及日常管理。
(4)负责制定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特种作业及变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5)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保养,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严禁使用国家及有关部门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危及安全的机械设备和器材。
(7)新引进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对防护装置和设施进行鉴定和验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8)负责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6号公告有关要求,对企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监视测量器具进行定期检定、测试。
(9)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参与调查,提出对责任者的初步的处理意见,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0)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和器材危险源辨识的汇总,针对重大风险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6.6综合办公室
(1)负责制定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负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用品的管理,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企业安全保卫和交通、消防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并做好宣传教育和对基层单位及项目部的业务指导。
(3)负责指导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后勤工作。指导施工现场员工(含外包队)宿舍、食堂、沐浴、厕所等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及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4)负责办公区、生活区安全用电、用火、取暖等安全检查指导,发现隐患,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及时上报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提供资源保证,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4.6.7项目部
(1)认真执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及本企业规章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管理。支持安全员工作。
(2)项目部应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目标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并对各岗位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分解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执行“奖惩规定”。
(3)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学习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不得违章指挥。
(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对冒险蛮干、不听劝阻者,应及时做出处理。
(5)对施工现场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工长、安全员、机管员等相关人员参加,查出安全隐患,应下达隐患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6)负责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针对重大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并负责组织实施、验证。
(7)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向企业主管部门报告,保护现场,做好抢救和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具体工作,按“四不放过”的要求,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4.6.8作业班组
(1)严格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好向本班组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3)做好本班组作业区域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本班组使用的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和其他安全设施应齐全、完好,做到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本班组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
(6)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没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任务积极提出建议;对没有安全保障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7)发生事故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为事故调查组提供可靠的事故资料。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百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2、制定度本工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细则,检查本工点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组织参与本工点的技术交底工作。
4、处理本问工点危及生产安全的技术问题。对自行解决不了的,及时提请领导答解决。
5、做好施工中的各种记录。保证记录准确、可靠。做好施工日志。版
6、积极参与事故权的抢救工作。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整改。
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监督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三、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措施,并监督其执行,严禁违章指挥。
四、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五、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或领导。
六、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项目部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负技术责任。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四、编制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及时上报,经批准确定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环节,预防施工中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六、主持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运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七、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八、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 目的
明确各管理部室、二级单位以及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提高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 项目部各级岗位人员职责
2.1 项目经理职责
2.1.1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本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
2.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制定贯彻实施办法。
2.1.3 主持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并主持本项目部的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4 审定本项目的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
2.1.5 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安排下达,并列为计划完成的考核指标。
2.1.6 确保本项目部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2.1.7 确保承包合同中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2.1.8 组织并参加本项目的安全施工大检查。
2.1.9 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2 生产副经理职责
2.2.1 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2.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
2.2.3 负责组织安全施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2.2.4 负责组织对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2.2.5 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2.6 组织对频发性违章的原因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2.2.7 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工程分包方安全管理工作。在与工程分包方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资质的审查。
2.2.8 负责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2.2.9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2.3 项目部总工(副总)职责
2.3.1 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2.3.3 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与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2.3.4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重大施工项目和需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2.3.5 监督工程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2.3.6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3.7 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2.3.8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2.3.9 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行工作。
2.3.10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2.4 二级单位主任(副主任)职责
2.4.1 主任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4.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2.4.3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2.4.4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施工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4.5 负责组织对跨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2.4.6 按时提出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4.7 指导本单位专职安全员的工作,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和安全检查人员履行职责。
2.4.8 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2.4.9 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检查与整改。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的规定,确保在本单位施工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
2.4.10 认真执行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2.4.11 负责对工程分包方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2.4.12 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5 二级单位专工(技术负责人)职责
2.5.1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
2.5.2 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2.5.3 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和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2.5.4 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2.5.5 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本单位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2.5.6 组织编制本单位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2.5.7 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和推行工作。
2.5.8 负责对工程分包方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2.5.9 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2.5.10 参加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措施。
2.6 班(组)长职责
2.6.1 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6.2 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2.6.3 负责组织实施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2.6.4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2.6.5 认真进行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2.6.6 经常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班(组)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2.6.7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2.6.8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2.6.9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2.6.10 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到文明施工,做到“三无五清”。
2.6.11 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2.6.12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2.7 班(组)技术员职责
2.7.1 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工作。
2.7.2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
2.7.3 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2.7.4 协助班(组)长进行本班(组)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
2.7.5 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长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8 施工人员安全施工责任
2.8.1 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8.2 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2.8.3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2.8.4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2.8.5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2.8.6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保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2.8.7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2.8.8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8.9 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2.8.10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2.9 二级单位专职安全员职责
2.9.1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本单位主任(经理)和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9.2 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班(组)整改。
2.9.3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9.4 参加本单位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2.9.5 协助单位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站班会);督促班(组)的安全文化建设。
2.9.6 参加单位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单位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2.9.7 参加和组织单位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2.9.8 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工作例会。
2.9.9 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2.9.10 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2.9.11 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班(组)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2.9.12 负责对工程分包方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2.9.13 按“三不放过”原则,协助项目部领导组织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10 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2.10.1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贯彻《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10.2 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2.10.3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
2.10.4 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2.10.5 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
2.10.6 协助班(组)长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2.10.7 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2.10.8 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技术员安全百生产责任制
1、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2、制定本工度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细则,检查本工点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有关规问定。
3、组织参与本工点的技术交底工作。
4、处理本工点危及生产安全的技术问题。对自行解决不了的,及时答提请领导解决。
5、做好施工中的各种记版录。保证记录准确、可靠。做好施工日志。
6、积极参与事故的抢救工作。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整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