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打井,,专用证件。。
煤炭局的培训中心
你说的安全资格证分为四类:第一类,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要到二级以上煤矿安全机copy构考取;第二类,一般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在三级以上煤矿安全机百构考取;第三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在三级以上煤矿安全机构考取;第四类,一般工人培训在级四以上煤矿安全机构考取。度
问题是不知道你要考哪一个,他们的要求肯定不一样的。
一般来讲你先到煤矿报到以后就会参加培训,不用自己找地方报考的。
每年都有当地省级安监局组织copy进行学习考试,取得的证就是安监局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不同的行业也会组织不同的相关学习考试,像煤矿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就在煤炭局报考的,水电行业的在水利部每年的报考中报考学习。每年都有组道织的,水利部的每年的8、9月份。
请问爆破安全员和 建筑安全员是一样的吗? 建筑安全员是否可以从事爆破安全员的工作|
?
煤矿安全检查员,通常是以单位组织培训为主,主要培知训内容为入井须知,矿井五大自然灾害、机电运道输、爆破安全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颁发证件。这个属于特殊工种,一年复训一次,到期不复训,视为作废。综上所述,你的证件是以你们矿安全科组织培训的,原件在内科里面,而你手里只有复印件。想拿出来?呵呵,请客吃饭,就OK了··容··问题就是这么简单·
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知
流程:
办理程序: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勘查专项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供需情况,按照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编制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道挂牌年度计划,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主管部门组织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工作,采矿许可证由委托机关审核颁发。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专年度计划,编制招标拍卖挂牌方案;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审定。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招标拍卖挂牌方案,编制招标拍卖挂牌文件。
招标拍卖挂牌文件,应当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标书、竞买申请书、报价单、矿产地的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和矿山安全生产要求、成交确认书等。
招标标底、拍卖挂牌底价,由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规定委托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或者采取询价、类比等方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国家产业政策等综合因素集体决定。
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之属前,招标标底、拍卖挂牌底价须保密,且不得变更。
安全监管总局不再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知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资格认定与核查。这意味着行政审批已经停止!!但是安监局的生产经营道单位管理人员资格证还是可以考的啊专!!!取消的是“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属人员”
但是部分省区执行也是不一样,有的还得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明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工作的副董
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负责人。
(9)煤矿安全员证扩展资料: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的内容及其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考试的内容。
第十六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总部(含所属在京一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以外的煤矿企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考核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考核,并提前公布考核时间。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考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持续保持相应水平和能力。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向考核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其任职文件、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
考核部门接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申请及其材料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相应的考试;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对申请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及其所在煤矿企业或其任免机关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试应当在规定的考点采用计算机方式进行。考试试题从国家级考试题库和省级考试题库随机抽取,其中抽取国家级考试题库试题比例占百分之八十以上。考试满分为一百分,八十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部门应当自考试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九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合格后,考核部门应当在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颁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明)。考核合格证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考核部门应当告知其所在煤矿企业或其任免机关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条考核部门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每三年考核一次。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安全培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