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八大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百制度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制度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事故度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7、安全生问产事故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答共和回国安全答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 录
一、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
五、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 安全检查制度
七、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九、 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十、 卫生保洁制度
十一、 消防防火责任制
十二、 班组安全活动制
十三、 不扰民措施
十四、 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十五、 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十六、 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十七、 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十八、 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十九、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二、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批。
三、 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 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2) 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和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部署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为了防止工伤、爆炸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
1、参加编制、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编制,逐级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工程部质安部备案。工程部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或工程项目。
2、各项目部应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质安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公司质安部负责汇总。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 ,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承包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报质安部备案。
5、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由公司工程部编制,由技术负责人审定,公司经理批准,由质安部门备案。
6、自制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机械设备的技术设计中,必须同时提出制作及用时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负责人审定,经理批准。
7、安全技术措施费,由公司工程部会同质安部审查,财务科统一平衡,报主管经理批准后列入计划,经费来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8、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工程部、质量安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所属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不按本标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将根据公司制定的奖罚条例进行经济处罚。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三、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
四、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构成架体的各种材料,施工中所使用的设备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产品。
2、施工设备安装后由项目部自检,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挂牌使用。
3、所有搭设、检查、验收责任人员均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单中对各项检查项目均应有结论,数据量化。
4、架体、设备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其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5、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6、验收资料中应有各种准用证与合格证,设备试运转记录,用电设备有电阻测试记录,塔吊验收资料中还应包括拆装单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许可证》、作业人员《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证书》及其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1、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
2、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3、日常检查: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果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4、定期检查: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种类。
5、对于施工机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现场施工队建立维修组,全面负责各施工工地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对于技术复杂的大修理工作由专业的机修部门负责。
6、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维修人员签字。
六、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4、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
3、特殊工种培训: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部颁安全生产验评标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和集体财物的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奖励
参照公司二OO一年度对工程质量获得优质奖的奖励办法。
二、处罚
1、开工前,工地必须向公司送报安全组织设计和持证人员履历表及证件,经公司审核后方可开工,如不执行规定擅自开工,按下列规定罚款。
为了加强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须配备执证专职人员。如发现没有配备持证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到位,处以100元罚款。项目部必须在半个月内调有证安全员到位,如项目部无法抽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到工地工作,工资由工地负责。
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缺一名持证人员或持证人员不到位,处以500元罚款,同时工地必须设法在半个月内选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如工地拒不执行,由公司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培训结业后到工地工作,除培训费由工地负责加罚500元,到工地工作的人员工资由工地负责。
2、工地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公司的指导。如工地贯彻不力,经公司月度安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见限期整改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0.50元罚款;如不执行公司意见进行整改,公司有权调人买料进行安全设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除所用工料由工地负责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
3、平时公司工作人员到工地检查工作,如发现脚手架、施工用电、电气设备、四口防护、施工机械及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等的分项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其中:
脚手架的立杆基础:立杆间距、小横杆间距、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拉结、防护栏杆、踢脚杆、脚手板铺设、脚手架材质、验收、上人便道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50元到100元罚款。
施工用电:电器设备、离高压线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变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安器(采取三级防护)、熔断丝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四口”防护: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口等有一处没防护设施的,处以20元到50元罚款。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险装置、路基与路轨、塔吊与输电线路距离、夹轨钳的通挡验收、电缆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龙门架、井字架、限位保险、缆风绳、卸料平台、吊篮操作棚、避雷、验收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施工机具: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拌和机、乙炔发生器、气瓶、潜水泵等有一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30元到50元的罚款。
4、当地安全部检查评定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省、市、区有关部门处罚外,再处以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罚款。
5、工地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作如下规定。如隐瞒不报,加倍处罚。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或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到30000元的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刑事处分。
工地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6、工地开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对全体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要上报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补课。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一人罚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每人罚款10元。
8、“三宝”的使用,工地必须按规定悬挂安全网。如工地在临街处或人行道通道处不挂安全网,处以1000元处罚,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高空作业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系安全带而进行高空作业,每人罚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带,工人不系者,罚款由个人负责,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现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罚款10元。
9、工地必须悬挂五牌一图,如发现缺一块,罚款300元。
10、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而且要有针对性,发现安全资料不全,缺一项罚款100元。
11、上述各条款规定,公司均向工地直接收取。
九、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不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首先组织力量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公司按事故轻重,通告和报告有关部门,按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程)调查登记,分析、统计。
3、对事故应按《浙江省查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规定》,查明事实原因,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确定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处理。
4、要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提出预防同类事故发生措施不放过),通过调查、分析、处理,改正安全管理工作。
十、卫生保洁制度
1、生活区场地必须做硬地坪,有排水沟,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2、设置盥洗池,二层以上宿舍要有给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设置。
3、设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盖加锁,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及茶水供给。
4、宿舍明亮通风,东西物品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卫生负责人和轮流值日清扫制度,保持室内整洁。
5、安排专职卫生保洁人员,负责公用场地清扫,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
6、配制消毒除四害设施,杜绝蚊蝇孽生。
7、办公室要保持清洁,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8、食堂要做到防尘,防蝇,防鼠,远离污染源,食堂内外必须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十一、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2、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3、焊割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章动火,必须持证上岗(焊工操作证动火证)明确监火人,备带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5、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任意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安全生产是当天的第一目标,从这个目标出发,必须使人人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二、班组长应根据当日工作内容,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三、应检查操作岗位周围的安全生产环境,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四、应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制止进入施工现场。
五、应检查劳动使用工具,材料,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六、下班前进行总结评比,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十三、不扰民措施
为了保障建筑工地职工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工程的正常运行,制定下列不扰民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定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施工现场要制定防尘措施,以达到减少或杜绝扬尘的目的。特别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
3、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4、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防噪声措施,事先作好周围群众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5、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控,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6、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十四、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建立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及交接班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进入工地的材料,警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十五、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1. 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没月对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2. 施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案。
3. 公司质安部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定长、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检。
4. 检查内容按建设部88年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安全)中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十六、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保护应按规定(JGJ59—99)有关标准认真落实,具体规定如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扣。
2. 搭设井架、脚手架等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 阳台、楼面、屋面等临时保护必须防护严密,设不小于二道防护拦杆或挂安全网封闭。
4. 楼梯踏步及平台必须设牢固的临时防护拦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安全防护删或采用全封闭围护。
5. 预留洞口、坑井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须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设警示标志。
6. 通道口应均搭设防护栅、栅宽大于通道,栅顶铺脚手架,高层建筑通道口防护栅顶须设双层脚手片(交错搭设)。
7. 严禁使用破损、缺带安全帽和霉变断裂、硬脆的安全带(安全网)。
十七、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工程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应该必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各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标准,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据,奖罚要分明。
三、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 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点。
2、 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混凝土、沙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使用。
3、 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车、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 在脚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底笆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 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八、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工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劝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2. 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 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4. 要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6.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十九、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 生产班组每天上班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底要有针对性的内容;
2、 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上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
3、 项目工程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安全员及时做好台帐;
4、 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
5、 项目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
6、 对操作班组或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以相应的奖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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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1-2-3 一、进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法规、安全纪律及各种规章制度,凡违反者,将给予罚款处理。 二、各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无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组给予表彰。工程完工后,无安全事故的班组,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但有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组,将处以100—400元的罚款。 三、凡个人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发现隐患、消除隐患者给予表扬。工程完工后,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成绩显著且有重大贡献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宿舍的环境卫生,如宿舍的环境卫生差的班组处以50元的罚款,对做得好的班组给予表彰。 五、凡进场工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一次罚款5元。 班组长不戴安全帽者,每人一次罚款10元。 穿拖鞋、高跟鞋、裙子上班者罚款5元。 酒后上班者,每人一次罚款20元。 在施工现场和住宿区丢烟头者,每人一次罚款5元。 在施工现场和住宿区随地大小便者,每人一次罚款10元。 在施工现场内和住宿区打架者罚款50元。 在施工现场和住宿区内乱丢、乱倒生活垃圾者罚款20元。 六、每个职工必须爱护安全设施、设备。如人为损坏安全设施、设备者按原价处以10倍的处罚。 七、有意造成安全事故,停工、停产及伤亡事故者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有发现违反上述行为举报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 安1-2-4 一、 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组织操作人员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 开工前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并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必须进行三交底(编制人员向项目管理人员交底、工长向班组交底、班组向操作人员交底),要求书面交底并有签字手续。 三、 多单位施工的现场,总包单位要有统一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 施工现行要设围墙、围栏、入口处要张挂四牌一图(公现场告概况、施工进度、安全纪律、施工平面图)。 五、 做好“三通一平”(水、电、道路图,平整场地)。 六、 现场各种构件、材料应分类堆码有序,整齐牢固。 七、 现场不得架设裸体线,场外离电主线要保持安全距离(6米)否则要设隔离防护措施。 八、 现场运输、人行道路畅通。 九、 现场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防火、防爆要求。 十、 危险设备、场所、应悬挂“危险”标志,或“禁止通行”。 十一、 施工现场洞口、临边交叉作业必须按规定封闭,加盖或围栏。 十二、 夜间施工要有充足的照明,危险处,所要设红灯示警。 十三、 现场塔机、井门架、外架、提升架、承重架、吊架、电机设备等安装后,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方可用。 安 全 纪 律 安1-2-5 一、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 进入施工区内,必须戴安全帽,机操工必须戴压发防护帽。 三、 酒后严禁从事各种作业。 四、 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 五、 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带钉易滑鞋且必须挂好安全绳。 六、 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内。 七、 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子设施安全装置和乱拉乱接临 时线路。 八、 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九、 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玩耍。 十、 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材料。 凡违背上述纪律按规定给处罚。 现场住宿人员管理条例 安1-2-6 一、 住宿人员不准使用60瓦以上的灯具照明、或烘烤衣物。 二、 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源,严禁在住宿区和寝室内使用明火、电炉煮食或取暖。 三、 严禁在床头吸烟和乱丢烟头,寝室内严禁存放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品。 四、 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火警电话:119 五、 住宿人员外出要关好门窗,现金等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好。 六、 宿舍内严禁赌博,男女混住以及其它违法行为。 七、 做好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早上起床整理好被盖、衣服、鞋等。 八、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教育、罚款等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门 卫 制 度 安1-2-7 一、 门卫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二、 出场人员必须自觉接受门卫检查,不得拒绝。 三、 门卫人员应随时提高警觉性,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四、 保持门口周围道路整洁,车辆畅通。 五、 出场材料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六、 开门时间为六点,晚上关门时间为十一点,其余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开门。 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计划 安1-2-8 一、每个作业班组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纪律教育,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的教育,作好特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二、坚持每周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宣传教育活动。每半月召开一次各班组长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总结一次安全生产技术方案。 三、制定各时节安全工作计划,特别是雨季、冬季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四、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每天一次检查,每周一次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保障安全生产,每半月开展一次各班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评比活动。 班组落手清制度 安1-2-9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更好地节约材料,创建“文明标准化工地”。根据本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施工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体人员严格执行: 一、各生产班组每天的工作环境必须做到“三清”谁做谁清,工完料清,施工场地清,处理各种余料,严禁在现场乱堆乱倒。 二、班组每天的建筑垃圾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安排专人清运现场指定地点堆放,严格随意乱倒。 三、落地灰、石渣、砖头、混凝土余料、水泥、架板、模板、短节钢筋等物应清除利用,分品种规格堆码整齐,保证施工现场干净文明。 四、各班组要节约计划作料,不浪费、不丢失,做到工完料尽地清。 五、项目部根据各班组,对落手清制度的执行情况随时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评比,对本制度执行得好的,给予奖励50~100元。反知,责令其写出检查并通报全现场。 六、至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其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管理制度(会议、教育培训、检查警示、报告处理、统计分析、资金投入、消防、奖惩等制度)。
四、从业人员管理。
五、基础设施、设备和信息管理。
六、交通运输场所和运输过程监控安全管理。
七、安全考核指标体系。
由此可见,资金投入制度仅仅是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中的一项制度,是组织每年按照国家规定投入一定比例的安全资金,专款专用,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购置有关设施设备。并给安全管理人员配置通讯、勘察、交通工具和计算机等必备设备,有专人使用和保管。
简而答之,仅供参考。
XX物业管理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制及管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章 奖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心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是从事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贯穿于日常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各所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中心主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各所所长是直接责任人,对各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分别全面负责。
第六条 各所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各所要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所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各所要采取各种形式,自觉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
第十条 中心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所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制及管理
第十一条 中心及各所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制;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制;建立政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制,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第十二条 中心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中心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各所主要负责人分析、预测本所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环境安全管理体制的运行。对本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 中心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所应结合各自实际,对本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各所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所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负责市场安全生产的落实与检查。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 中心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中心主任是中心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中心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审定安全方面的奖惩办法。2、组织编制和实施中心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实施计划,负责审定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中心分管副主任和各所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3、健全中心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4、组织审定并批准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审批中心年度安全措施费用,并对其投入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5、组织制定并实施中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中心事故应急救援体制。6、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中心安全生产状况。
十五条 中心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中心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对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制定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实施中心年度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监督检查各股室、所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和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5、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6、领导并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审定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7、负责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
第十六条 各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同时是该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1、严格执行国家、政府、上级部门和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对本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建立所内的安全生产机构、安全值班、消防设施管理和消防灭火预案等制度。3、领导并组织实施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4、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分析、预测本所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落实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5、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中心分管副主任,监督并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6、严格遵守有关用工管理规定,对本所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组织领导。7、对本所安全生产投入进行监督和落实,对安全生产的后果承担责任。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本所事故应急救援体系。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协助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各项科学合理的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1、对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所长做好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并检查监督执行。2、负责并参与所属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定落实。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4、及时、如实地进行事故报告,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八条 计财股的安全生产职责:1、根据中心实际情况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消除市场安全隐患经费,保证专款专用。2、对各所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落实执行情况参与监督、检查。3、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基金,参与制定并实施安全奖、惩方案。
第十九条、市场管理股的安全生产职责:1、市场管理股是本系统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部门,代表中心行使检查、监督权;2、检查各所有关安全生产的落实,执行情况;3、检查、监督各所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情况;4、及时向分管副主任汇报安全生产的工作情况;5、组织检查各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作出具体的整改方案,核准整改经费,上报中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6、定期上报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1、为推进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程,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中心对各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考核管理。2、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系统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实施组织和领导。3、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中心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等。4、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对各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5、各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②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情况;③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落实情况;④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效果;⑤安全管理的建制情况;⑥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⑦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及群防群治情况;⑧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体制的运行情况;⑨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管理情况。6、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实行百分制,90分(包括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包括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包括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保证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得分,总考核成绩为不合格。7、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纳入各所的目标管理中,每年考核工作结束后,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兑现,奖优罚劣。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例会:1、为充分发挥中心及各所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所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中心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中心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系统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3、各所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本所的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4、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系统内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系统内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5、各所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检查: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所安全生产检查。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4、中心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5、中心及所属各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6、中心及各所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7、各所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市场管理股。
第二十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中心市场管理股对中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3、各所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所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4、各所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和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学时。
第五章 奖 罚
第二十三条 中心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予以追究。
二十四条 全年无死亡、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各项安全管理全面达标,并且全面做到以下几点的,中心将予以奖励。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上级文件精神。2、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并逐级落实到位。4、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实现年度创建安全文明市场指标。5、各类安全生产报表等及时、准确、迅速,无遗漏。
第二十五条 中心每年将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中心将对被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同中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标准一致。
第二十六条 违反制度的处理:1、对未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发该所全年奖金1000元。2、未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或各类安全生产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的,扣发所长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当月工资100元。3、对中心安全生产检查时,每出现一个不合格市场或行段的;每次扣发所长、安全管理员和行段负责人工资各100元。4、对未依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扣发所长和安全管理员工资100元。5、对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发该所全年奖金500元。6、未依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致使隐患长期得不到改正的;对该所所长(包括分管副所长)和安全管理员给予待岗处分。7、对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或在事故调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嫁祸他人的,给予当事人出名处分。9、对阻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给予当事人除名处分。10、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仅供参考!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主要三方面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二、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三、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6)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
一、贯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规程。要想做好安全生产就必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了制度才能让员工们在上岗工作操作时有章可依,有据可循。
二、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思想。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从维护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树立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的观念。
三、抓好安全工作,提高职工的生产安全意识。要提高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告诉全体职工,安全工作的目的就是要保护每个职工身心健康。
四、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积极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人心;要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有以下八项: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制度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7)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扩展资料:
所谓“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概括地说,安全生产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无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发生,从而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使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一种状态。
“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
反之,就会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
参考资料:网络——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