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条 申报括苍杯奖(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备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第二条 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台州市市区、临海市和温岭市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工程)。工程所在地在各县的建筑面积可控制在3000平方米以上;
2、1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15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组团,50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小区内的高层商住楼,5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
3、单体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仿古建筑,或建安工作量在5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4、建安工作量在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5、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6、达到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大中型项目标准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
7、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秀的工程项目。